男女主角分别是沈墨陆云鬟的现代都市小说《人在南宋:开局从小捕快做起全本小说推荐》,由网络作家“龙渊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人在南宋:开局从小捕快做起》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,沈墨陆云鬟是作者“龙渊”笔下的关键人物,精彩桥段值得一看:子上须不好看。”“这几天,大家都给我仔细着些!你们撒开了各自的快手,在赌坊、瓦子、勾栏、当铺之类的地方去查,看看有没有人拿着胡商的宝贝出手”。“我先把话放在这儿,谁能查出线索来,大人必有重赏。谁要是敷衍了事,定要严惩不贷!”当徐旺说到这里的时候,目光有意无意的朝着沈墨的那个方向上扫了一眼。虽然是短短的一瞥,但是他眼中的愤恨之意,却是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......
《人在南宋:开局从小捕快做起全本小说推荐》精彩片段
时间紧迫来不及细看,沈墨直接把这个包裹揣到了怀里。然后快步走出了院子。
在穿过了无人的厅堂之后,前面的院门处,衙门里的捕快正乱哄哄的把四具尸体往大车上装。周围的伙计和看热闹的闲人都围在四周。
沈墨趁着忙乱中没人注意,不动声色的混进了人群之中,慢慢跟着大家往外走。
等好不容易回到了钱塘县衙门,时间已经是后半晌了。今天的公事也大致已经办完。
捕头徐旺被县令叫进了二堂,等到他出来以后,脸上却是露出了一片阴沉。
“大人说了,”徐旺把差房里面的三十多捕快集合到一起,然后正色说道:
“今儿的案子事关胡商,是我天朝大国的颜面所在。这案子里面又是财物宝货、又是妖精尸体的,样样都是耸人听闻。”
“估计用不了半天,这桩奇案就会传遍整个京城。到时候案子要是破不了,咱们大人的面子上须不好看。”
“这几天,大家都给我仔细着些!你们撒开了各自的快手,在赌坊、瓦子、勾栏、当铺之类的地方去查,看看有没有人拿着胡商的宝贝出手”。
“我先把话放在这儿,谁能查出线索来,大人必有重赏。谁要是敷衍了事,定要严惩不贷!”当徐旺说到这里的时候,目光有意无意的朝着沈墨的那个方向上扫了一眼。
虽然是短短的一瞥,但是他眼中的愤恨之意,却是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。
“这话儿来了!”沈墨心中暗想。
眼前的这个案子,就是徐旺最好的借口。想要把沈墨除名,这是再好不过的理由了。
他们这些捕快都有各自的快手,而每个快手又都掌握着不知道多少街面上的游手和帮闲一类的闲人。
等过了几天,哪怕就是查不到线索。等这些捕快们一五一十把各自调查的范围说出来,那也是没功劳有苦劳的事。
唯独沈墨,手里却是无人可用。
等到转过天来汇报工作的时候,沈墨要是一问三不知,那就是正好给了徐旺一个冠冕堂皇开除他的理由!
“俗话说: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,这句话真的是不错!”沈墨心中暗自苦笑着想道:“看来要想保住南宋的这份儿工作,不想点办法是不行了!”
等到大家听明白了任务,自然是卷堂大散,各自去找自己的关系和线人去了。
待到吕强出了门来,他就在衙门口那里四下找寻沈墨的身影,找了半天也没见他。吕强不由得咬着牙,暗自跺了跺脚。
“这个沈大郎,这次怕是逃不过去了!也不知道他像个没头苍蝇一样,跑哪里去找线索去了!唉!”吕强忧心忡忡的想道。
事实证明,吕强猜得一点儿不靠谱。沈墨从衙门里出来直接就回了家。
在半路上,走到一处人迹稀少的巷子,沈墨把怀里面那个小小的包裹掏了出来,然后把外面裹着的汗巾子打开。
这沉甸甸的手感带给他的感觉果然没错,沈墨看着手里面的东西,不由得吹了一声口哨。
在那个脏污破旧的麻布汗巾子里面,包裹着的竟是一锭金灿灿的黄金!
这一锭大概是十二两重的一个金元宝。所谓“七青八黄九五赤”,这锭黄金上面的颜色泛着赤红,一看就知道是九成五的赤金。
宋代的一斤是十六两,按照金银的兑换价,这十二两黄金兑换成白银就是一百三十多两银子。
在宋朝,一两银子能干什么?
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婢,人牙子给洗的干干净净的往你面前一戳,只要二两银子。
十四五岁能伺候人的大姑娘,看脸盘丑俊,价钱是四两到六两不等。带回家去无论想干什么,想怎么使唤随您的便。
顺便说一句,这个时候官方的报价是一两银子等于一贯钱,也就是铜钱一千文。但是实际上民间主要是用铜钱来做货币。一两银子换铜钱的话,大概是一两银子换700到900文钱差不多。
所以说在这个一个大烧饼才卖一文钱的时代,这一百多两银子,真可谓是一笔巨款了!
看着这锭黄金,沈墨忽然想到了一件事。
那些胡商带来的宝货价值巨万,如果说这个张牛儿是这桩案子的同案犯的话,那么他分的这点儿钱,可未免也太少了些吧?
“不管了!”沈墨心道:“管他是不是赃物,反正张牛儿一辈子也赚不来这么多钱。这锭黄金他肯定不是正经路数上得来的。”
“这小子把它藏在墙洞里,看来已经成了心病了。弄得他一路过就忍不住往墙洞的地方上瞄。却不成想正好遇上了我!”
沈墨摇着头,把黄金塞到自己的怀里,他转瞬间就把张牛儿的事丢到了脑后。
一路回到家的时候,太阳已经偏西。看辰光是刚到申时,大概是现代的三四点钟样子。
等沈墨一进家门,陆云鬟和小符赶紧过来给他掸扫尘土、更换公服。
经过了昨天痛殴孟三儿的事件以后,虽然这主仆二人对沈默心里还是难免有些隔阂。但是毕竟已经把他当做了一家之主和终身依靠,所以这些动作做起来倒也自然了许多。
“相公也该饿了吧?”云鬟放下手里面的手巾,对着小符说道:“赶紧把吃食拿出来。”
沈墨换成了家常的衣服,等到他在桌边坐下以后,小符很快的端出来了一些吃的东西。
一看见这些东西,沈默的心里就是一阵苦笑。
早上的一屉芙蓉糕,这两个人根本没舍得吃完,而是给他剩下了三块——那一屉拢共加到一块才六块!
然后,在芙蓉糕的旁边还有一碗稀粥。
沈墨的家里面没米没面,他是知道的最清楚的。也不知道云鬟这两个人是怎么打扫的米缸,硬是扫出了三五十粒碎米来给他熬了碗粥。
都说这粥要是太稀了,都能照见人影。而沈墨面前的这碗……清亮的都能养鱼了!
就算是这样,云鬟还是把这些仅有的吃食放在了他的面前,准备让他这个一家之主填填肚子。
在他的旁边,云鬟的脸上带着略显尴尬的笑意看着沈墨。似乎只要他的夫君把这餐简陋的晚饭吃下去,她心里就满足了。
小符也是一样,俏生生笑盈盈的站在那里。
沈墨的脸上依然平静如水,看起来毫无波澜。他把那碗稀粥端起来的时候,只觉得手上一片温热。
温度正合适。
他手上的这碗粥虽然是清淡无比,但是沈墨端在手里,却觉得重逾千钧。
在这一瞬间,沈墨感觉到这碗粥,胜过这世上一切的珍馐美味。
云鬟和小符把仅有的这些东西都给了他,却没有想到她们自己。
自己把家弄得穷成了这个样子,她们对他却没有半句埋怨。
而现在,她们就站在自己的两边看着他吃这餐饭。好像他吃饱了,才是这世上最重要的东西。
这就是……家!
两世为人,身为孤儿的沈墨在这一刻,第一次拥有了家人。他第一次知道有了自己的家,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。
这种被人关心,被人惦记着和爱护着的感觉……真他娘的来劲!过瘾!爽!
在万贺居老店查案的县令他们一行人,每个人头上都顶着随从差役打的油纸伞,用来遮挡着正午的阳光。但是沈墨他们这些人可没有这样的待遇。
眼看着时近中午,太阳越来越毒。似火的骄阳把才下过雨、略显湿润的地面都晒干了一层。
周围的花木也开始打蔫儿,沈墨他们一行人更是一个个的汗流浃背,眼看着汗水就要从前胸后背透出来,把夹衫都汗透了。
沈墨在旁边冷眼旁观,看着他们这些人查案。
他和面前的这些古人,可是有着本质上的不同。
今天这桩案子由于案情离奇诡异,其中又是妖怪、又是消失的尸体,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鬼神之类的事情上面去。
古代这些做官的读书人,平时也说“敬鬼神而远之”,可是终究也不敢一口咬定,世上就没有鬼神这回事。
但沈墨却是个现代人,他虽然是卧底,但怎么也是学刑侦出身的。今天这桩案子他一眼就能够看得出来,一定是什么人做下的。无非是手法比较离奇而已,跟妖怪鬼神之类的一毛钱关系也没有。
甚至就连作案的这个人,他的手法沈墨都可以推测出来一些。
首先第一点,这个被吓破了胆的胡商阿普,显然是案犯故意留下来,没有杀掉的。
案犯的目的,就是要让阿普把案发的那天他所遭遇到的那些事情,原原本本的给讲述出来。
如果遇上个糊涂的县令,很有可能就会把案情归咎于鬼神作祟,甚至有可能直接就把阿普当成作案的人。这样对方的目的就算达到了。
至于第二点,沈墨想到这里,静静的揉了揉鼻子。
那只花狸猫。
这只猫的出现,一定是有原因!
因为沈墨知道,利用动物作案就像利用动物拍电影一样。比起用人来演,那可是要困难得太多了!
“一只吃死人脸的猫妖,呵呵!”沈墨冷冷的笑了一声。“你还真是大费周章啊!”
看着县令老爷们百思不得其解在那里皱着眉头、相互探讨的样子。反正事不关己,沈墨在旁边轻松愉快的看着这一切。
案子自有这些大老爷们去头疼。像他们这些被晒死都没人心疼的捕快,在这儿操什么闲心?
要说自从来到这个南宋,沈墨的心里一直是很轻松愉快的。因为他在这里不用时时刻刻的伪装自己,也不用害怕自己会暴露卧底身份。这跟他在现代十几年的惊险经历比起来,简直不要太舒服。
在南宋这个时代,沈墨这样的现代人想要讨生活应该并不困难,所以他也没有必要把自己弄得那么紧张。
在内心里,沈墨其实觉得当一个南宋的富家翁,就这样悠闲适意的生活在这个优雅富足的时代里,那也是不错的。
在沈墨看来,无论是权倾天下还是争霸九州,都不如睡到自然醒,想干啥就干啥来的舒服。
“咱现在也是有家室有工作的人,先就这么混着再说……”沈墨的脑海里才思考了一会儿案情,就又开始走神儿了。
又过了一会儿,那边的县太爷卢月一行人终于商量完了。
“把尸体带回去交由仵作细细验看,胡商阿普暂且收监候审。万贺升的掌柜和伙计一干人等近日不许出城,随时听候传唤。店铺先行查封。”县尉魏蛟大声的代替知县下了命令。
这一声令下,自然是有人欢喜有人忧。
万贺升的一群掌柜和伙计愁眉苦脸的往外走。而沈墨他们这些捕快则是如蒙大赦。大家都着急先出了这个店,赶紧找个阴凉地方先躲躲毒日头再说。
这些店伙计这次不用人看管,那些捕快也是自行随着县里的官员往外走。
沈墨则是假装整理自己的衣带,故意落在了后面。
很快的,这一群人走的就没剩几个了。当沈墨走到一处墙角的时候,他趁人不备把身体向后一退,就躲在了墙角的后面。
他静默无声的靠在了阴影里泛着凉气的青砖墙上,静静的听着院子里的脚步声渐渐的远去。
那些公人们都急于想离开这里,而那些店伙计……这里刚刚还停着几具湿淋淋的尸体,没人会愿意在这里逗留。
所以,很快整个院子里面就剩下了他一个人。
然后沈墨就从那个隐身的墙角走了出来。没几步,他就走到了墙根的一处地方。
就在这里,这里就是那个店伙计张牛儿的注意力,始终在关注的那个地方!
沈墨对案子不关心,但是对这个地方,他还是很有好奇心的。
来到这个墙角,沈墨的眼神飞快的上下看了一遍。
这块地面上的泥土平整坚固,沈墨的目光在地上一扫,就知道雨水在土壤上面渗透得均匀自然,显然地下并没有暗坑之类的东西。
而在这附近,也没有什么花木和假山之类能够用于藏东西的所在。
那就只能是砖墙了。
沈墨在墙上看了一眼,之后就从腰间拔出捕快用的铁尺。把铁尺圆钝的尖头贴在砖墙上,逐一的滑了过去。
铁尺接连不断的掠过一块块的青砖,发出了一连串轻微的“叮叮”脆响。
一般人在墙里面藏东西,通常不会选择头顶以上的位置,因为那样来回拿东西的时候很不方便。
同时,由于人类隐藏东西的本能,也绝对不会把藏东西的位置选在跟人类眼睛平行的高度。所以沈墨直接是从胸部以下的高度开始的。
这面墙砌得平整坚固,淡灰色的青砖用白色的石灰勾着缝儿,看起来倒是显得分外干净整洁。
就在沈默的铁尺掠过了两三行青砖之后,在一连串清脆的磕碰声音当中,沈墨陡然间听到了“笃“的一声沉闷的声响。
“就是你了!”沈墨低头看了一下,果然发现这块砖的砖缝显得稍稍有些不自然。
他用两根手指夹住那块青砖,一用力,就把它从砖墙上面抠了出来。
伸手在这个墙洞里一摸,这墙洞里面的青砖潮湿而又阴冷。沈墨的手在那里面摸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包裹。
这个包裹是用一块粗麻的汗巾子包成的,入手以后,沈墨只觉得里面的东西沉甸甸的压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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