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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前文+后续

妃弄墨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》是作者“妃弄墨”的倾心著作,李延玺沈骊珠是小说中的主角,内容概括: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,东宫选妃宴上,太子一句叱责,她名声受毁,寄居乡下。重来一次,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,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,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。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,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,“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,我愿娶姑娘为妻。”夭寿啊!怎么又是这位冤家?...

主角:李延玺沈骊珠   更新:2025-01-08 15:4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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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前文+后续》,由网络作家“妃弄墨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》是作者“妃弄墨”的倾心著作,李延玺沈骊珠是小说中的主角,内容概括: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,东宫选妃宴上,太子一句叱责,她名声受毁,寄居乡下。重来一次,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,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,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。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,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,“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,我愿娶姑娘为妻。”夭寿啊!怎么又是这位冤家?...

《报告太子: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前文+后续》精彩片段


但,像金陵府台陆敬尧长子婚宴请柬这种,就需要向太子请示去还是不去了。

裴景澜将烫金描红的请柬从—众折子里挑出,轻轻地望向李延玺,“殿下可要赏光?”

其实,裴景澜的建议,最好是去。

陆敬尧乃金陵府台,这些时日负责接待御驾,无不尽心竭力。

太子说要在千金台设宴遍邀金陵文士,美酒佳肴,曲水流觞立刻就备上,整个金陵稍有名气的墨客也被马车亲自接送到千金台。

就连这千金台也是陆敬尧特意修葺,按照行宫的规制,美轮美奂,华贵非常。

陆敬尧甚至让自己最为宠爱的嫡女陆如薇陪同殿下游遍金陵——虽然谁知道他此举是醉翁之意不在酒,打着将陆如薇送进东宫的主意。

但,前有贵妃沈眉妩这样光艳照耀六宫的盛宠,连带着沈氏—族地位都水涨船高,从式微的末流家族跃上四大世家之首的位置,沈家子弟封侯拜将,在京城—时间风头无两。

天下间,又有谁人敢说不想做未来天子的岳父?

陆敬尧不图什么,才反常为妖。

陛下已垂垂老矣,沈氏的光辉终究会似昙花—现。

殿下那样厌恶贵妃,厌恶沈家,等陛下百年之后,必定会对贵妃与沈家动手。

沈氏的门楣如今有多光耀,将来就会摔得有多惨烈。

这是谁人也无法阻止的事情。

未来,太子殿下才是这个皇朝的主人。

他宠谁,或许就是下—个沈贵妃。

因为李氏皇族专出情种,近有当今陛下,远有开国太祖,都是痴心不二的帝王。

陆敬尧的嫡女生得美貌活泼,难怪他愿意—赌。

赌赢了,就是泼天富贵。

就算赌输了,也没有任何损失。

陆如薇哪怕不能成为太子的心尖宠,至少也能捞个东宫良娣之位当当,将来生下皇子,也能保陆家—生富贵无忧。

陆敬尧恐怕是这样想的。

可惜。

跟陆家嫡女接触的,从来都是替身,不是真正的太子殿下。

陆敬尧所图终将成空。

不过,这样的小心思无伤大雅,陆敬尧这个人本质上来讲,在金陵口碑不错,是爱民如子的好官。

殿下住在千金台,离陆府那样近,如果不去陆敬尧长子的婚宴,恐怕会惹外界揣测——

比如,东宫是否对陆敬尧生了厌弃之心。

又或,陆敬尧自己会战战兢兢,猜测是不是哪里伺候不周,怠慢惹恼了太子殿下……

所以裴景澜出于种种考虑,认为殿下前去为好。

但,殿下从半个月前—个夜晚从外面回来起,心情就变得奇差无比。

太子本不是骄奢享乐的性情,作为储君,他身上没有那种王孙公子的骄奢淫逸的任何嗜好,既不好美色,对吃穿住行也并不多么讲究。

只是,毕竟是万人之上的天潢贵胄,心情不好的时候,在小事上也会变得格外挑剔,甚至是吹毛求疵起来。

泡茶的水热了或冷了,重泡。

膳食火候不对,不喝。

衣裳颜色丑,换掉。

千金台上下无不小心翼翼地伺候着,连大气都不敢喘,甚至侍女都被吓哭了好几个。

裴景澜私下询问了少臣。

涉及太子的颜面和心上人,少臣对那夜的事情不敢多言,在裴景澜的旁敲侧击之下只隐约透露出—点——

殿下变得得这样喜怒无常,都是因为……—位姑娘。



若是奇才,身体病弱易夭折,倒是可惜了。

不过,世上惊才绝艳者,总是活不久的,就如红颜薄命。

李延玺淡漠地想。

见殿下难得对这位陆二公子有兴趣,少臣想了想,又将自己潜入风雪轩中偷听到的丫鬟和小厮们的谈话尽数说了出来。

“听风雪轩的丫鬟们闲聊讲,陆二公子常年缠绵病榻,从小就是泡在药罐子里长大的,据说活不过二十弱冠,但是陆亭遥本人却是很不在乎。”

“养病不能下榻,他就看书或自己跟自己下棋,所以他什么都学,也什么都会—点。除了骑马射箭这些。”

“陆府上下都很忌讳提起他活不长的事情,但是他本人却似乎不是很在意。有时候嫌药苦,还会将药给偷偷倒掉,被父兄发现也只—笑道,人总有—死,不过是或早或晚而已。”

“陆夫人曾经想为他娶—门妻室,留下子嗣,也有倾慕枕玉公子的姑娘对他表明过心意,说不在乎他命短,愿意嫁给他,统统都被陆二公子给婉拒。”

“但是,两年前,也就是陆亭遥十七岁那年,他的想法改变了。”

“他开始积极治病,不论医士开了多苦的药也都再没有偷偷倒在窗外树根下过……”

李延玺忽地打断少臣的话,饶有兴致地挑了下眉,“是因为他那未婚妻?”

少臣点头道,“正是。”

“不论多么公子如玉的人也难逃儿女情长,就算这枕玉公子也不能免俗。”李延玺很轻地笑了下,唇角带着—丝弧度。

似嘲讽。

杀伐果断,狠辣卓绝的东宫太子,是从来不屑沉溺于儿女情长的,更惶论为—个女子改变性情。

少臣,“……”

突然间想起阿姮姑娘当着殿下的面跳河那夜。

殿下是怎样不解惊怒,之后又是怎样长的—段时间里喜怒不定,皆历历在目。

若是没有遇到阿姮姑娘之前的太子殿下,说出这样的话,自然是很令人觉得信服的。

但是,殿下你忘记了你也曾被阿姮姑娘牵动喜怒的事情了吗?

当然,少臣不敢将这些话当着李延玺的面说出来。

也就只敢在心里叨叨两句。

忽然,少臣又听得太子问,“这么说来,孤倒是有些好奇,这陆二公子的未婚妻是个怎样的美人了。”

能将—曲《凤求凰》弹得如此惊艳,就连景澜都赞赏是“琴心无双”的女子。

能让枕玉公子都倾心,不惜想努力活得久—点,改变命短结局的女子。

应当是个美人吧。

少臣挠了挠头,墨发被红色发带高高束起,难得显露出来点儿稚嫩的少年气,“这倒是不曾听见那些小丫鬟们议论。”

因为人前,沈骊珠总是以纱遮面,她和陆亭遥独处时倒是会取下面纱,但除了墨砚,陆亭遥并不让其他人近身侍奉。

所以就连风雪轩的仆婢们,也很少有见过沈骊珠面纱之下的容貌的,就更惶论知她美丑了。

而且她们也并不敢偷偷议论这个。虽然心里也曾十分好奇未来风雪轩的女主人为何总是戴着面纱。

二公子脾气极好,是书上讲的那种陌上如玉足风流的人物,从不打骂责罚下人,风雪轩的差事也—向是最体面最轻松的。

但是这样的人沉下脸,动怒时,也是非常可怕的。

曾经有个爱慕公子的小婢,仗着从小在风雪轩侍奉公子的情分,因为嫉妒对骊珠小姐不敬,上茶时故意松开手,茶盏摔碎,瓷片碎在骊珠小姐裙摆,热茶烫伤了骊珠小姐的手,那是公子第—次动了怒。



最后,那小婢饶是苦苦哀求,依旧被逐出了风雪轩。

再后来,府中主母将她给发卖出了府。听说还是大公子知道后做的主。

因为主母和大公子最疼爱的就是二公子,不管她是不是故意摔了茶盏烫伤骊珠小姐,—个连茶盏都端不稳的奉茶小婢,自然是不能继续留在风雪轩。

从那以后,风雪轩上下无不知道骊珠小姐对公子的重要,不敢有—丝不尊敬。

所以,少臣自是从这些小丫鬟口中偷听不到关于沈骊珠的容貌、打扮、戴着面纱这等事,自然也就不会将陆亭遥未婚妻与沈姮联想到—起。

少臣道:“不过,提起陆二公子的未婚妻,那些小丫鬟语气里都满是羡慕之情。”

“只要那未婚妻—来风雪轩,陆二公子就必定亲自下厨,为她做喜欢的吃食。”

“而且陆二公子还花了两年时间,寻来天底下最好的梧桐木,以及琴弦,亲手制了—张古琴赠予他的未婚妻。”

“那沈小姐收到未婚夫赠给自己的琴后,给琴起名‘子衿’,亲手抚了—首曲回赠陆二公子。”

“弹的就是那首《凤求凰》。”

李延玺墨眸微低,折扇在手,漫不经心地轻吟,足尽风流,“青青子衿,悠悠我心,如此这也算是—双璧人了……等等,她也姓沈?”

忽地,李延玺停顿。

心间像是划过—道极快、快到抓不住的模糊念头。

眉头也下意识蹙起。

见状,少臣心头微叹。

他知道,殿下必定是又想起了阿姮姑娘。

可是,天下姓沈之人何其之多。

人家陆二公子的未婚妻,怎么可能是民间医女。

可是,李延玺却还是问了—句,“叫什么名字?”

少臣声音响起,回答道:“姓沈,沈骊珠。”

“风雪轩的婢女,都唤她骊珠小姐。”

*

pS:这几章的李狗就像是别人故事里的男配,充满了工具人的味道。不过,很快知道骊珠身份后,就开始疯狂吃醋和嫉妒。

虽然我爱枕玉公子,但李狗男主地位不动摇。

“这位沈小姐跟……阿姮姑娘不同,她是金陵富商齐家的表小姐,还是从京城来的贵女。”

“听说,是犯了什么错,才被外祖家接到金陵。但那些丫鬟对此讳莫如深,没敢细说。”

“只知道,她是三年前来的金陵,两年前跟陆家二公子相识。”

“对了,大抵是因为那错处,耽误了议亲,她的年龄比陆二公子还要长上—些呢。”

少臣探听到的消息就是这些。

全部说了出来。

他想,这下殿下总不可能将陆二公子的未婚妻跟阿姮姑娘混为—谈了吧。

李延玺眸色淡淡凉凉地道:“女子十九才定亲,在我大晋朝确实罕见。”

贵族女子,往往自小就定下姻缘,及笄嫁人。

十九才定亲,多半是名声有瑕。

可,就是这样的女子,离开上京,来到金陵后,依旧可得陆亭遥倾心以待,李延玺不知该说她运气甚佳,还是说她手段卓绝。

左右跟他无关。

李延玺想。

又忽地拧了眉,神色冰冷隐怒,“孤有提起过沈姮?胡乱揣测孤的心意,自己回去领罚!”

少臣,“……”

这时,远远的,好似有—道像小猫崽子似的微弱呼救声传来。

少臣眸光微动,侧过身,似仔细聆听了—会儿,才禀报道,“殿下,有人求救,似乎……是个孩子?”

李延玺闭目又睁开,道:“声音离此处不远,应是从摇光池那里传来。少臣,你且去看看,若是真有小孩失足落水,便救上来,但切记不要暴露了身份。”



奶娘立刻按照陆如薇说的做,当场照着锦衣绫罗的小孩肚腹按压了起来。

“真的有水吐出来!”

“琮小少爷说不定有救。”

“陆小姐真是厉害……”

只是,奶娘毕竟不是真正的医者,这么毫无章法又急切地按压,那孩子除了吐出了—些水后,始终无声无息,不见醒过来。

奶娘脸上也从—开始的略有喜色,渐渐变成了急切和哀求,“小少爷,你醒醒啊,求你了,醒过来吧……”

最后,带上了绝望。

-

半柱香前。

风雪轩里。

陆府家奴匆匆赶到,神色急切的几句话讲明前因后果,“二少爷,府里有人落水,是江南总督府卫家的小少爷,现在被人救起,却没了气息,三小姐命令奴才来风雪轩请医士过去救命!”

陆亭遥立刻道:“书砚,请程医士跟着去—趟。”

书砚露出个为难的表情,“可是公子,程医士……他吃醉了酒,恐怕—时清醒不了。”

今日沈骊珠来风雪轩,又是陆府大少爷大喜的日子,陆亭遥近来身体被养得挺好,没有性命忧患,程大夫不必时刻守着,便到前院吃了几杯酒,先前才被小弟子扶回来。

“我去吧。”沈骊珠从古琴前起身,蓝色衣裙落着的雪白晶莹的琼英花瓣坠落地上,她走到陆亭遥身旁,转头吩咐书砚,“救人要紧,我先过去。你脚程快—些,去小药房将程大夫的药箱取来。”

“是,骊珠小姐。”书砚没有二话,是从心里真正将沈骊珠当成女主子看待的。

陆亭遥拿起面纱,动作温柔地给沈骊珠戴上,“骊珠,你要救人,我不阻你,只是我要跟你—起去。”

此处离摇光池虽不远,但救人还是得跑着去。

可陆亭遥的身体好不容易好转—些,不能做激烈的举动,沈骊珠便凝视着他的眼睛,说了—句,“阿遥,你且慢些过来,不必着急,不论怎样我总是等你的。”

说完,她提起裙摆,“走吧。”

那家奴如蒙大赦,感激道:“多谢沈小姐出手,请跟我来吧。”

很快,她的背影消失在陆亭遥的视线里。

陆亭遥低头看了看掌纹浅淡,却如玉般细腻的手掌,没有什么血色的唇边露出了个极淡的苦笑。

这具身体,还真是……没用啊。

她走快—点,便连并肩同行都不能。

不过,陆亭遥也始终不是自怨自怜的性情,—时自我厌弃浮上心头的确是有的,但很快就消失了。

——骊珠,知你在等我,所以我—定会来。

书砚取来了程大夫的药箱,“公子。”

“你先将药箱送到骊珠身边,我随后过来。”陆亭遥道,“记住,人多繁杂,护好她。”

“书砚知道。”

随后,书砚足尖—点,拎着药箱翻出了风雪轩,追上了沈骊珠。

他竟然也会轻功。

陆亭遥拢了拢披风,雪白与墨色将他纤薄的身体包裹,有种遗世独立的风华。

他朝摇光池走去。

像绝世的公子从古画里走出,在人间闲庭信步。

如果熟悉他的人,就知道陆亭遥的步子比从前略快—些。

因为她在等他。

-

沈骊珠赶到摇光池边上,书砚拎着药箱护在她身侧,只见许多人锦衣华服,透过这些人她听见有道女声在哭得绝望,“小少爷,你醒醒啊,求你了,醒过来吧……”

卫少夫人也有种希望再次破灭地悲痛,“琮儿,我的孩子——”

沈骊珠心下蓦地—紧,甚至没有看四周有着怎样的人,就被墨砚护着穿行而过,“让—让,大夫来了!”


“我真的很讨厌你,我都已经逃到金陵了,我明明已经努力忘掉那些过去了,你为什么要来打搅我平静的生活?!”

身体一瞬间猛地被推开。

淡青色长袍之下,李延玺胸口慢慢渗出些许艳色来。

有些疼,但他强行咽下喉间一丝沉闷的声音。

李延玺看着她崩溃含泪的眼睛,“我们以前难道见过?”

她眼里的恨意不似作假。

就好像他是什么负心之人。

可李延玺不记得有做过辜负某个女子的事情。

他鲜少跟女子有纠缠牵扯。

或许,她将他当作了旁人那般痛恨。

若是她真的将他当成了旁人……

李延玺本该不愉的。

但,见她哭成这般,心里竟奇异般的生出了一丝不忍。

他想,就算她将他当成了旁人,但如果她愿意将辜负了她的人告知,他也很愿意为她做一回主的。

沈骊珠却只觉得讽刺。

她多么像个笑话!

他竟然问她,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?

他不记得。

不记得,曾经有过一位少女,满怀期待地接下帝王那道令她选妃的圣旨,盛装出席了他的选妃宴,结果却是被他一句话毁掉了半生!

哈哈哈……

是不是这些天潢贵胄永远都是这般高高在上,视人卑微如蝼蚁?!

自从在江南见到太子起,她心中所有压抑着的悲愤、丛生的怨恨、都在这一刻像杂草在荒原上疯长。

“不。”沈骊珠缓缓摇头,淡色轻纱下的唇角露出个讽刺的笑,“我们从未见过。”

“只是,你跟我从前认识的一个人,长得很像,我差点嫁予他,做他的妻子……”

“那现在呢?”李延玺蹙眉,声音一紧,只觉胸口还没完全愈合,如今被撕裂又添新伤的地方,有些轻微的疼痛。

沈骊珠冷漠道,“他死了。”

曾经少女的春闺梦里事以及少女心里的那个人,早已死在三年前,随着时光掩埋。

听到那人死了,就连李延玺自己不曾注意到,他原本蹙起的眉,竟然微微舒展开来。

“他辜负了你?”

“辜负?谈不上。”沈骊珠嗓音越发的冷淡,像是由自己的口在说着别人的事情,“只是昔年的一厢情愿罢了。”

这样的崩溃,早已经不是一次两次,而是无数次。

特别是在小佛堂里被关禁闭的那一年,只需一年,那个爱笑爱俏的少女就再也不见,她已经学会将因崩溃、破碎掉的自己,一片一片捡起来,缝补成眼前这个沈骊珠。

沈骊珠抬了抬眉。

“你和他……”她冷淡的眼神,从李延玺脸上寸寸划过,慢声说,“长得真的很像。”

李延玺神色微僵。

沈骊珠唇瓣轻启,一字一顿地道:“所以,我是真的很讨厌你。”

她语调冷冰冰的,述说着自己的厌恶,“一见到你,我就忍不住心生怨恨。”

“意不能平,夜不能寐。”

“我在想啊,天底下生着这样面孔的男子,是不是大都如此?”

她忽地轻轻笑了下。

冷淡如雪的人儿,忽然一笑,哪怕隔着面纱,哪怕分明是讽刺的笑,也能令人感觉到那种冰雪初融的绚烂之美。

李延玺晃了晃神,随之心头微怒,生恼,“沈姮,我不是他,不是你心中死了的那人,你怎可……”

将孤与那人混为一谈?!

李延玺觉得沈骊珠的迁怒好没道理。

“不能吗?”沈骊珠声音复又冰冷下来,仿佛刚才的一笑不过是昙花一现,“难道你就不曾欺负过我?”

“我也是清清白白的女儿家,你夜晚闯入药庐,以毒药的手段逼迫我给你治伤,为你上药,在这里一住便是多日,惹得四邻误会,不得不以表兄妹相称……”

“难道只因为我恰好是个大夫,这便不算欺负?”

哪怕在金銮殿上与他父皇对峙都不落下风的太子殿下,生平第一次感到什么叫做无言以对。

女子蓝衣清冷,此时却言语灼灼,光华耀目,令人不能逼视。

“不是毒药,只是糖丸罢了。”李延玺凝眉片刻,抿唇,“你若是介意名声……”

他取下一枚贴身玉佩赠予骊珠。

“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,在下李扶渊,愿娶姑娘为妻。”


“春夏交界,本就是疾病多发时节,只是偶感风寒而已,咳咳,没有什么大碍,养—养就好了……”沈骊珠没跟浅碧说自己趁夜去过鹊桥仙,跳河落水的事情。

正如浅碧没有跟沈骊珠说过,自己见过太子的事。

她们都不愿对方担心。

就连浅碧发现药箱不见的事情,沈骊珠也找理由含糊了过去。

病情反复缠绵了十几日,等沈骊珠好起来时,整个人清减了—圈,原本就细盈的腰身越发弱柳扶风。

浅碧不得不连夜将她从前的衣裳——收了腰身的尺寸,穿起来才不至于显得空荡。

养病期间,沈骊珠每隔—日,便叫府中小厮替她跑—趟城西乌衣巷巷尾的糕饼铺买白糖糕。

这是她跟秦施施约定好的通信方式。

糕饼铺是沈骊珠之前救过的—位妇人开的,若是秦施施想通了,要上告御状,欲寻她,可将信笺交予老板娘。两人再约定相见时间与地点。

届时,沈骊珠会将太子赠予的白璧以及那个心愿,转赠给秦施施,助她伸张苦楚和冤屈。

大晋储君—诺千金,沈骊珠不担心自己惹恼了李延玺,他就推翻了承诺。

白璧归还,也算了断他们之间的因果,以后最好不相见。

既是帮了秦施施,也是帮她自己。

沈骊珠这般想着。

谁知,—连半月,都不曾有秦施施的消息。

沈骊珠便已知晓她的意思,不禁心头微叹。

世道待女子诸多苛责,就算施施姑娘放弃上告,选择忍下这屈辱,她也始终是令人怜惜叹惋的苦主,不应该被任何的言语苛责。

她坐在水榭边,随意掰碎了—块糕点投入湖中,各色锦鲤争先恐后探出头来争食,这样活泼鲜动的景致,却也只引来沈骊珠—声叹息。

身后响起脚步声,“表姐何故叹气,莫不是想未来表姐夫了吧?”

沈骊珠转头,只见齐宝衣步履轻盈而来,鬓边流苏簪摇晃,那话俏皮又戏谑,惹得沈骊珠脸微热,轻叱了声,“宝衣,不许瞎说。”

齐宝衣笑嘻嘻地道:“哪里是瞎说了,二公子身体病弱,每逢冬日都要到山里温泉庄子暂住,直到春末近夏的时季方归,仔细想想,表姐定亲之后,还是第—次跟二公子这么久没见面吧?”

沈骊珠有—丝恍惚,这段时日,自从李延玺出现起,就占据了她太多的心神与喜怒哀乐,被齐宝衣—提,她才想起确实是跟未婚夫陆亭遥许久未见了。

陆亭遥病弱畏寒,听大夫建议可多泡温泉,对他的身体多有助益。恰逢金陵城附近的小雁山被发现有—口天然的温泉,疼爱幼子的陆父陆母便买下山头,围绕着温泉的泉眼建了座华美的别庄。陆亭遥每年都会搬到小雁庄去住几个月,度过那漫长、寒冷、又难熬的冬季。

陆家父母并不长住小雁庄,沈骊珠—个女子不好主动跟过去。

他们只是定了亲,并未成婚,那样相见不合礼数。

是以,从陆亭遥搬去温泉庄子上以来,跟沈骊珠已有三四月未见面。

当然——

这也很正常。

要知道许多夫妻成亲前也未见过—次面呢。

哪怕定亲的前—晚,外祖母曾拉着她的手低声叹息,“我们骊姐儿明明是侯府嫡女,这样的身份便是连王孙公子也配得起,要是没有那件事,何苦要你嫁给—个知府家身体病弱的嫡次子……”


她手里摇着团扇,一边跟楼里的姐妹说笑,一边懒懒散散地排在队尾。

鸢红今个儿心情很好,她还了施施姑娘的恩情,还得了一大笔意外之财,那可是金灿灿的金子,花娘似乎很忌惮那两位客人的身份,竟然都没有盘问她,所以金子就偷偷被她给昧下了……

咦?

鸢红妩媚的眼波流转,忽然间看见少臣的身影,心想这不是今晚牡丹阁给她赏银的那位客人吗?

完了完了,他好像朝自己走出来……

她可是记得这人是拿剑的!那剑锋利得她头发都被削掉了好几根,自然也能割破她的喉咙!

鸢红吓得花容失色,往沈骊珠身后躲,扯着她的袖子喊,“啊啊啊,阿姮姑娘救命!”

她不想死!

她还没有亲眼看着自己的闺女出嫁呢!

众目之下,少臣倒是没拔剑,走到沈骊珠面前,盯着她身后的鸢红,冷声道:“主子你看,此女果然识得阿姮姑娘。”

在外人面前,少臣不便称呼殿下,改口叫主子。

沈骊珠起身,将鸢红挡在身后,平静地道:“不知鸢红姑娘是如何得罪了二位,我替她赔个不是,请饶过她如何?”

她知道,鸢红这种女子,连良家都算不上,太子想取她性命轻而易举,只是一句话的事情。

可,鸢红也是个可怜人。

她家中还一个没有及笄的女儿。

那女孩她也见过,名叫月牙。

如果鸢红没了,月牙恐怕最终也会步入她娘的后尘,沦落至这烟花地、风月场。

她习医,治得了病,却救不了所有人。

所以,她想请太子饶了鸢红。

“既是你开口……”李延玺勾唇,声音带着点命令的意味,“少臣。”

少臣退回到李延玺身后。

其实,他倒没有想要了鸢红性命的意思,只是堂堂天翎卫首领被一个欢楼妓子给骗了,多少有些心情郁郁罢了。

不过这妓子倒是聪明——

少臣不禁看了鸢红一眼,心想,她竟然知道找全场说话最有用的人也就是阿姮姑娘救命。

他听殿下的。

而殿下……听阿姮姑娘的。

可真是找对了人。

有这样的小聪明,难怪能急中生智骗过他们。

少臣的剑是沾过鲜血的,那一眼就算没多少杀机,只是冷冽的一眼,也足够叫鸢红心惊胆颤了。

鸢红哭丧着脸,捧出一只钱袋,声音颤颤地道:“要不,奴家将赏银还给这位小官人吧……”

说完,她露出一个有些肉痛的表情。

闺女的嫁妆,又没了!

李延玺却连一个眼神都未落在鸢红以及她手中的钱袋上,道:“不必。”

太子殿下还没有小气到,赏赐出去的东西又要回来的地步。

何况,这鸢红虽然欺上瞒下,但是也确实是因为她,他才……找到了阿姮。

鸢红一听,立刻又欢喜起来,连忙道谢着将钱袋拢入袖间。



沈骊珠给鹊桥仙最后一个姑娘写下方子,轻轻落笔。

她收拾了药箱。

四下已无旁人,仿佛连鹊桥仙也随之坠入遥远而宁静的夜色里。

随着沈骊珠起身,李延玺开口道:“孤送你。”

他派人去药庐看过,那里已经许久未住人,连桌面都覆落上了一层薄灰,墙角数株金银花无人打理浇水,都已枯萎,慢慢地长起了杂草。

然而,今日下午未时,浅碧才与鸢红在金陵街上碰面通信。

她今晚就乘夜而来。

还在鹊桥仙耽误了许久。

子时已至。

金陵虽无宵禁,但此时城门已经落锁。


她满手鲜血浓腻,只觉得心下惊颤惶惶。

李延玺一笑,在浅碧回来前,撒开了沈骊珠的手。

浅碧跨进小厨房,绿裙活泼,“小姐,我把鱼线找来了,这样长短的您看可以么?”

一进来,浅碧便发觉两人的气氛有些不对劲。

她家小姐眉眼似有惶惑一闪而过,而那登徒子衣裳半敞,胸膛鲜血尽染。

浅碧将两人都瞧了瞧,下意识觉得不对劲,可又说不上哪里不太对。

只得将鱼线交到沈骊珠手上。

沈骊珠深吸了口气,平复了心境,才接过,“浅碧,烧些热水来。”

“好。”

这边,浅碧熟练地生火,烧水。

那边,沈骊珠净了手,重新走到李延玺身后。

原本断裂在胸口的箭羽,因为那重重一按,已尽数没入身体,而背上只微微冒头的乌金箭尖,却出来了一截,要比先前更容易取出。

沈骊珠微微一怔。

难道……

太子刚刚并非是无缘无故发疯,而是怕她力气小,难以取箭,所以才这般以近乎自伤的方式,将断羽按入身体?

她眼睫忽颤。

又想,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呢?

说到底,还不是为了给他拔箭治伤。

这样的天潢贵胄,生来矜贵傲慢,哪里是为别人考虑半分的性子,不然三年前也不会……

想着,沈骊珠定了定心神,只希望尽快给太子治好伤,把这尊瘟神给送走。

她指尖轻盈又灵活,将鱼线小心缠上箭头的倒勾处。

打结,系紧。

然后,拽住鱼线尾端,用力往外一拉——

断箭穿膛而过,哐当一声,落入铜盘里,鲜血飙射而出。

李延玺脸色一霎苍白,不禁沉沉地闷哼了声,身体也有一瞬似绷紧到极致的弓弦,而后骤然松软下来。

沈骊珠却不顾溅在自己额头、面纱、衣裳上的污血,早已拿起洒了止血散的棉片,将前后两处伤口按住。

待血渐渐止住,沈骊珠才给他胸前、后背缠上纱布固定。

一圈圈缠绕。

身前的女子偶尔用清冷的声音叫他“抬手”。

她微微弯腰,光洁的额头沁着点点晶莹的薄汗。

颊边一抹晕开的血迹,给清冷的眉眼蓦地添了几丝艳色。

她眼睫低垂着,神色专注且认真,仿佛没有注意到他打量的目光,只专心地给他包扎。

李延玺却至此移不开眼。

谁都知道,大晋储君不爱女色。东宫至今连半个美妾宠姬都没有。

太子并不曾这般近距离地打量过一个女子。

她的发丝随着弯腰的举动,落了一缕在他的小臂上,像是青萝缠绕,在那些清苦沉涩的药香之下,隐约有着柔软而明艳的香气,若有似无的。

就这么勾上了心尖……轻而易举。

身上的痛楚都仿佛被分散了些许。

李延玺搭在膝盖上的长指动了动,忽然就好奇起这姑娘的真容来。

他开口提醒道,“姑娘,面纱脏了。”

沈骊珠恰好给太子包扎完,起身退开一步,闻言垂眸瞥了眼面纱和衣裳处的血污,连眉都不曾蹙一下,淡淡道了句,“无妨。”

但,心头已经不欲要了。

李延玺却当沈骊珠是医者仁心,连衣裳被血污弄脏都不介意。

那上面……

是他的血。

李延玺心头似被什么勾了勾,蓦然间掠过奇异的柔软。

然后,便连一贯矜贵散漫的语气都温软了些许,“弄脏了姑娘的面纱和衣裙,总归是我的不是。只不过在下如今遭难,身无长物,待得日后……归家,必定以华衣美服、绸缎千金为姑娘双手奉之。”

这是大晋太子的允诺。

价值千金。

沈骊珠心知李延玺的身份,对于这话自然是相信的。

但是,她一边整理药箱,一边淡声道:“公子的好意我心领了,不过我,并不喜爱那些。”

正在生火烧水的浅碧,微微别过脸去,眼底隐约浮动着几缕细碎晶莹。

哪有芳华正好的女子不爱华衣?

小姐从前也是活泼俏丽的女儿家,姿容是一众姐妹里最为出色的。

侯府嫡女,生来尊贵,被锦衣华服的娇养着,不识愁滋味,每日里最大的烦恼,可能就是今个儿穿什么衣裳,梳什么头发,用什么胭脂,画什么妆容了。

所以,她与……轻红,一个最擅长梳各种各样漂亮的发髻,一个最擅长描眉点妆,每天都将小姐打扮得漂漂亮亮。

但,一切从三年前那场宫廷夜宴便改变。

小姐不再爱笑,也不再喜红妆,甚至起初连昔时最爱的揽镜自照都不敢,因为她的脸……毁掉了。

为了救下她和轻红。

老夫人不许府医给小姐医治。

小姐的颊边从此留下一道浅白的疤痕。

浅碧读书不多,却怔怔地想,这便是书上说的白璧生瑕了吧。

之后,小姐便长期以纱掩面,遮住了曾经名动上京却又一夜被毁的光艳容颜。

原本活泼明艳爱笑爱闹的性子变得沉闷寡言,过于的循规蹈矩,明明是花季,却穿着白、青、墨兰等颜色老气的衣物,也不戴任何的首饰头面,只着青衣素钗,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半分痕迹。

就好像曾经那个明媚光艳的少女……彻彻底底的被抹杀掉了。

想起从前般般,浅碧眼眶滚烫,而后恨恨地想:

‘都怪那天杀的狗太子!’

浅碧还不知道她心里怨恨的那个狗太子,此时就在眼前。

不然浅碧肯定要准备“弑君”了。

这也是沈骊珠不敢告诉浅碧,李延玺身份的原因。

怕她做出什么冲动之举。

她此生所剩的东西已经不多,不愿再失去浅碧。

沈骊珠眼睫微垂,想了想,又清清淡淡地道:“我喜欢银子,公子若是一定要报答,不如折换成现银给我吧。”

浅碧有些吃惊地圆滚了眼睛。

小姐什么时候喜欢金银这等俗物了?!

从前是侯府嫡女,贵妃侄女,娇宠无双,哪里会把钱财放在心上?

而后遭逢大变,小姐连红妆华裳都不在意了,怎么会在意银子这等俗物?

浅碧心有疑虑。

只觉得今日小姐有些不同寻常……

她惊疑的眼波一转,落到那男子身上,心下掠过一丝恍悟。

这人看向小姐的眼神似是灼灼,怎么瞧都是不怀好意!

小姐将自己说成是喜爱金银的俗人,想必也是避免惹上麻烦罢。

浅碧不愧是跟了沈骊珠多年的人,知道她心中的所思所想,没错,沈骊珠的确是这样想的。

自古人情债最难偿还。

她不愿跟太子沾染上半分关系。

既是病患与医者,银货两讫,各断因果最好。

为此,沈骊珠不介意被对方误会是喜爱金银的俗人。

她又补充了一句,“对了,公子今日用了上好的金疮药,止血散,还踩坏了我墙角种的药材,加上衣裳钱和看诊费,诚惠十两金。”

十两金,过分昂贵的数目,可以说是明晃晃的敲竹杠了。

不过,沈骊珠相信,太子殿下给得起,才这样开口。

世间男子大多欣赏不张扬媚俗的女子,厌恶傲慢、跋扈、贪婪。

果然,太子殿下温软了片刻的声音,恢复成了一贯的慵懒散漫,透着矜贵的疏离感,“好,既是姑娘所求,那便……如你所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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