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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

分水小胖子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正在连载中的小说推荐《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》,深受读者们的喜欢,主要人物有林轩赵荀,故事精彩剧情为:大盛武朝,民间走山客有言——夜黑不上山,上山恐难还。十万大山,四方海域,夜幕降临,十死无生。林轩穿越成为一名低贱猎户,觉醒金手指“招妖幡”。【招妖幡:妖皇得麾下妖族本源,可改易跟脚,肉身易形,变化万千。】统御苍鹰,得禀赋“鹰觑鹘望”;统御细犬,得禀赋“闻香识途”;统御山君,得禀赋“为虎作伥”;统御猿猴,得禀赋“猿臂蜂腰”......武道难,重资源,资源险中求,也在险中丢,求时十之一,丢时十之九。大盛武者踏妖山入恶海,资源难寻。林轩左牵黄,右擎苍,锦帽貂裘,千骑卷平冈,狩猎山货,天材地宝,唾手可得。取熊罴金胆,为人参娃娃绑红绳,斩...

主角:林轩赵荀   更新:2025-01-14 21:5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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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轩赵荀的现代都市小说《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》,由网络作家“分水小胖子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正在连载中的小说推荐《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》,深受读者们的喜欢,主要人物有林轩赵荀,故事精彩剧情为:大盛武朝,民间走山客有言——夜黑不上山,上山恐难还。十万大山,四方海域,夜幕降临,十死无生。林轩穿越成为一名低贱猎户,觉醒金手指“招妖幡”。【招妖幡:妖皇得麾下妖族本源,可改易跟脚,肉身易形,变化万千。】统御苍鹰,得禀赋“鹰觑鹘望”;统御细犬,得禀赋“闻香识途”;统御山君,得禀赋“为虎作伥”;统御猿猴,得禀赋“猿臂蜂腰”......武道难,重资源,资源险中求,也在险中丢,求时十之一,丢时十之九。大盛武者踏妖山入恶海,资源难寻。林轩左牵黄,右擎苍,锦帽貂裘,千骑卷平冈,狩猎山货,天材地宝,唾手可得。取熊罴金胆,为人参娃娃绑红绳,斩...

《从走山客开始,化身绝世妖皇》精彩片段

林轩虽得金手指造化,但并非万能。
好在林轩生在猎户家,长在大山中,对挖参刨土,倒也是颇有心得。
林轩俯下身子,屏住呼吸。
老黄也是一条老狗,以前也跟着林轩之父跑山好些年头。
一人一狗,知晓挖参的规矩,蹑手蹑脚,不敢发出一丝声响。
挖参,也叫“放山”。
所谓“放山不喊山”。
则是指在寻棒槌和挖参的过程之中,不可大声喧哗,恐惊扰了成了气候的山宝,人参娃娃走脱。
林轩打开赵荀准备的兽皮包,内胆拉开,只见其上,排列竹签、鹿骨签、小毛刷、剪刀等工具。
干净锋利,闪着光泽。
这父子二人,为了这二叶山参,准备工作可没少做。
林轩抬手,先用竹签和鹿骨签,小心翼翼除去人参周围的泥土。
动作轻缓,若恋人抚摸,收放得当。
避免损伤参根。
随着林轩一步步挖开泥土,棒槌的根部开始露出。
一炷香之后。
林轩手捧一根近三十公分的大参,喜不自胜。
“足七两,品相完好,发了!”
林轩按捺心中的激动,又用猎刀,刮了一些苔藓、桦树皮等柔软的材料,连同人参包裹起来,以保持其湿度和完整性。
林轩将之放入包裹之中,心神沉入识海之中。
「封妖图腾之细犬:一阶图腾,求得九颗猛兽之心(或等价之物),举行图腾献祭,即可迈入二阶图腾。」
「晋升二阶图腾,图腾妖仆血脉进化,觉醒全新天赋神通,其造化,妖皇共享之。」
“这个图腾......便是代表着老黄么?”
“我统御了老黄,老黄成为我麾下妖将,其本源妖魂,便在招妖幡上,凝聚出一个图腾。”
“若是我寻到足够多的宝物,便可举行封妖图腾献祭,将一阶图腾提升为二阶图腾,老黄血脉进化,觉醒全新神通,与此同时,我也能与之共享!”
林轩思维,若电光石火一般运转,念头通明。
例如老黄是林轩的细犬封妖图腾,林轩能得到“闻香识途”的天赋神通,除此之外,肉身根骨也会提升不少。
若是细犬图腾晋升入二阶,那无论是老黄还是林轩,都会获得莫大裨益。
“却不知......如何才能获得更多封妖图腾,统御更多妖族?”
林轩心中不由浮现出一个念头。
眼下杀了赵荀父子,林轩杀身大仇得报。
主要精力,也化为展望未来。
山泽湖海......
在此界都蕴含泼天富贵。
区区一只老黄,可不够看。
「妖皇于此界修武道,迈入超凡,即可激活招妖幡内新图腾。」
招妖幡似乎感知到了林轩的心思。
幡面上光影浮动,顿时出现了文字。
“女娲娘娘至宝,果然不同寻常,你......该不会蕴含器灵吧?”
林轩觉得这招妖幡,身为神话传说之宝,蕴含仙神之力,有小说之中的器灵,也是无可厚非。
招妖幡幡旗滚滚,却无作答。
林轩讨个无趣。
心中暗暗振奋。
修武道,踏超凡。
这个世界,武者高人一等,强大武者,更是如同仙神。
若林轩这种民户,遇到武者,也得行礼,道一声“武者老爷”。
黎村没有武者。
若是想要学武,还需去县城之中。
这条路,道路维艰啊!
......
“咻!”
一支利箭破空。
箭羽御风而动。
“噗!”
一只野兔中箭,挣扎几下,顿时没了气息。
在林轩“闻香识途”的天赋神通之下。
方圆百丈气味反馈于脑海,若立体画卷,生动清晰。
林轩好似开启了上帝视角,虽非老猎户,但狩猎能力也是极为出色。
林轩快步上前,将野兔提在手中。
一转头。
老黄已吊着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,跑到林轩面前,摇头摆尾。
“天色渐晚,今日拢共打了六只野兔,五只野鸡。”
“虽未狩猎到大货,但总体收获极为不错。”
“更莫要说,还有一株二叶山参了。”
林轩擦了擦额头的汗水,露出了满足的笑容。
这些猎物,大部分,还是老黄猎到的。
老黄化为封妖图腾之后,得了招妖幡的神异造化。
非但回到了壮年,并且肉身大涨,可力搏野狼。
又是山中老猎犬。
论狩猎能力,林轩自然不如这条老狗。
林轩将猎物扛在身上。
看向西方。
煌煌大日收敛耀眼的光辉。
绽放出红润。
缓缓靠向大山。
“入夜这山瘴,对我倒是有莫大裨益。”
“妖皇食气神通,可提升肉身。”
“若是寻一门武学呼吸法,只怕效果更好。”
“不过,我已消失了两日,再不回家,只怕爹爹和妹妹担心。”
林轩心头暗自沉吟。
罢了!
也不争这一日之功。
回家报个平安也好。
前世宿慧和今世记忆融合,早已不分彼此。
每每想到家人。
林轩顿觉心里温暖。
路过赵荀父子尸首,早已被山间野兽,啃得破破烂烂。
林轩思量一番,扯下衣物。
往下山赶去。
......
临川县,黎村。
破败的黄泥茅草屋。
屋内点燃了昏黄的烛光。
一个腿脚不便的老年猎户。
一个农家打扮,面目清秀的少女。
“爹,二哥......会不会......”
那少女,正是林轩的妹妹,名为林月。
此刻正在做着针线,缝补衣裳,心灵手巧,颇为能干。
但这女工活计,平日里林月手拿把掐,今日却心烦意乱。
她的二哥林轩......
已有两日未归了。
虽说有老猎户赵荀陪同,但林月总觉得心里堵得慌。
尤其是昨日傍晚时分。
林月正在喂鸡,突然心口悸动,难以呼吸。
心里更是牵挂自家二哥。
“赵荀是爹的师弟,他能耐大着呢......哪怕遇到灰狗子(狼)都能全身而退,有他在,幺儿出不了事!”
那老年猎户,头戴毡帽,两鬓微微泛白,皮相苍老,双目却是锐利得很,颇有龙精虎猛之意。
此人正是林轩之父,林铮。
林铮入山,摔了腿,此刻正用竹板固定,半靠在炕上。
抽着旱烟,沉默片刻,道出一句话:
“没事的,没事的......”
似在宽慰女儿,又似在安慰自己。
“我回来了!”
正在父女俩心思沉重之时。
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响起。
林轩推开木门。
看着周围熟悉的家具,一颗心安稳了不少。
“幺儿!”
“二哥!”
......
父女惊喜。
饶是林铮荣辱不惊,也不由展露出笑意。
林月儿更是快步上前,一把搭在林轩肩膀:
“咦,二哥,怎么两日不见,你长高,长壮了不少啊!”
林轩初次运转食气神通,洗筋伐髓,改易了根骨。
身高窜到了一米八。
再看林月儿,还得低头。
林轩摸了摸妹妹的秀发:
“月妹,男女授受不亲,你这样,嫁不出去的!”
林月看林轩依旧是这么混不吝,不由啐了一口:
“我才不要嫁出去,我要在家。”
“倒是你......爹为了给你张罗娶媳妇,忙前忙后,可操碎了心。”
林轩嬉皮笑脸。
内心却是不屑。
之前未觉醒前世宿慧的林轩,对娶媳妇有一种执念。
毕竟......
年轻气盛的小伙儿。
但如今宿慧合一的林轩,虽不排斥儿女之情,但更重要的是,踏足武道,甚至有朝一日,凌驾九天之上,完成和女娲娘娘的约定。
情情爱爱,如何有长生久视来的潇洒和快活?
“爹!”
“嗯,回来就好,回来就好......”
林铮点了点头,旱烟杆往炕头砸了砸,洒落烟灰,一双眸子落在林轩身上,又看向了老黄,蹙起眉头:
“不对!你身上的家伙儿,是你赵叔的啊!”
“还有......为何你身子骨这般大变?就连老黄,也变壮了,和小牛犊子似的......毛色也光泽不少,好像变年轻了......”
“这......怎么回事啊?你和爹说说,你这两日,到底发生了什么?”
知子莫若父。
林铮一手将林轩拉扯大,看到儿子目光坚毅,身材健硕,如同变了一个人般。
他知道。
肯定出事儿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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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轩闻言,知晓山中之事,只恐瞒不住林铮。
林轩取出包裹。
逐一打开。
露出了赵荀父子的衣物。
“这......”
林铮眸光闪烁。
“父亲,我寻到了一株七两山参,那赵荀父子,见利起心。”
“背后对我下黑手,将我勒死于真人庙。”
“就连老黄,也被他们差点打死。”
林轩眯起了眼睛,语气平静,叙述此间过程。
但这些话,落在了林铮和林月的耳中,却顿觉心惊肉跳,喉头干涸。
“因天色渐晚,他们怕山中瘴气,故此先行下山。”
“却不知,我福大命大,和老黄得食了庙中一枚红色朱果,伤势痊愈,身子骨也强悍了不少。”
“次日,我埋伏在放山之地......”
林轩没有继续说下去,伸出手,做了一个砍头的动作。
林铮父女二人,看着林轩,面露惊色。
他们从来没有想过。
林轩,家中最小的儿子,历来受宠。
却不曾想,眼下做出了杀人的举动。
“这赵荀父子,未免太过歹毒了一点吧?”
林月咬牙切齿,恨意顿生,不过一想到二人生死,林月抿了抿嘴唇,又开口说道:“只不过,这杀人之举......会不会......太过了?”
“砰砰砰!”
林铮将旱烟再度敲击炕头,冷哼一声说道:“过什么?”
“山中凶恶,财帛动人心,若是老二不杀他们,他们知晓老二没死,依旧会想办法杀了老二。”
“一旦东窗事发,那赵家父子,便是所有走山客的公敌。”
老爷子毕竟是老猎户。
刀与火,见了不知多少。
心肠,也比林月这等女儿家更冷一些。
“这个赵荀,当年和村里老猎户学艺之时,便做过此类事情。”
“被我教训了一顿......这么多年,他口碑不错,我还寻思他改了......”
“如此看来,还是因为这利益不够大啊!”
“心不狠,站不稳。”
林铮蹙眉,似有些自责。
毕竟,林轩跟着赵荀上山,他没有阻止。
还好现在结果不错,若是一不小心走岔了。
那他林家,就绝后了。
“对了,二哥,你这是吃了什么果子?竟然如此神异?”
林月对林轩口中,那误食的果子,更为感兴趣。
“我也不知晓啊,当时昏迷苏醒,昏昏沉沉,就看到一枚朱果,还有宝光流动,权当死马当活马医,就没想太多。”
林轩编瞎话,张嘴就来,脸不红,心不跳。
一旁的老黄,露出了鄙夷的眼神。
“这般奇遇......和县城里说书的一般......”
林月美眸之中,星星点点,颇为向往。
正是如花似玉的年纪。
对这等神秘事情,抵抗力降低。
“山中多宝,哪怕是我也认不全,得遇如此神果,这是老二的福分。”
林铮补充说道。
大盛武朝,山泽湖海,入夜便成了害人的魔神。
但同时。
蕴含的造化也是无尽。
有人一步登天,摘得宝药,成为武者老爷,也是常有之事。
哪怕是林铮这种老走山客,眼皮下都是空的,也认不全区区紫雾山的宝贝。
奇遇之事,若是有规律,哪还会有这么多穷苦人家?
“父亲,按照山里的规矩,我还是取走了他们的衣物。”
林轩捧起赵荀父子的衣物。
“嗯。”
林铮深深看了林轩一眼,似在感触,似有惊讶:“山里的事情,谁也说不好,人死如灯灭,连个对峙的机会也没。”
“那赵荀父子,虽无直系,但也有偏远亲戚。”
“若是如实交代,只怕有人闹事,对我林家名声不好,眼下取回了衣物,便说这二人被恶狼咬死便是了。”
“至于......赵荀的猎刀和猎弓,你大可留着,毕竟,若无你,他们连个衣冠冢都立不起来。”
林轩点了点头。
山里,自然有山里的规矩。
走山客有相帮之责。
林轩对待赵荀这种恶人,自然没有这么好心。
之所以取回衣物,也是这一层的考虑。
人杀了便杀了,没必要再给自己抖威风,惹下麻烦。
恶狼所杀,和林某有何相干?
林某可是冒死取回赵家衣物,助其立衣冠冢的大好人啊!
“你似乎变得......成熟了。”
林铮吐出一口浓烟,意味深长地说道。
“所谓,经死劫而性情殊,孩儿在阎王爷那里打了个转,换了个人回来了呗!”
林轩对家人这点疑惑,早有应对之策。
这些说辞,回家之前,已经打过数十遍腹稿。
这话倒是没有让林铮父女怀疑。
古语有云,劫后重生,心性易改。
这事儿,倒也不罕见。
村里便有人,从野兽口中逃生,性情大变。
只不过,大部分都是变得胆小,甚至愚钝。
如林轩这种,变得聪慧的,却是极为少见。
“呵呵,送你上了几年私塾,倒是把你能的......和你老子咬文嚼字儿!”
林铮笑骂一声。
但声音之中,却是充满了欣慰。
孩子,长大了。
而他,老了。
白发悲花落,青云羡鸟飞。
这个家,日后要老二做主了。
老二性格变得沉稳,城府也深了,对于走山客来说,却是天大的保命神通。
怀柔等若怀雷,太仁慈的人,都已经成为大山的养分了。
“哎呀!二哥!方才没瞧见......这......”
“这些,都是你打的么?”
林月突然一声尖叫,蹲下身子,看着老黄身上背着的猎物。
老黄那狗脸一黑。
这都老半晌儿了,才看到么?
你们林家的人一双招子(眼睛),都是摆设么?
六只野兔,五只野鸡。
都被麻绳捆着。
鲜活得很。
林铮也是村里有名的猎户,野兔,野鸡之流,自然也猎过不少。
但哪怕运道不错,一日打个三五只野兔野鸡,也算是好日子。
更多时候,却是空手而归。
哪里有日日有收成的时候?
但林轩第一次入山,山货便如此多,这让林月有些惊喜。
“咕噜!咕噜!”
林月喉头生津,不断吞咽口水。
自从林铮害了腿,上不得山,林月已经有好几日,没有开过荤腥了,五脏庙唱起了空城计,一点儿油水都没。
“赶山,走山......我发现,我好像在当走山客这件事上,颇有天赋啊!”
林轩摸了摸后脑,胡诌了一个借口。
林铮展露出笑容。
林月则是惊喜,又对自家二哥,蒙上了一种崇拜的目光。
首次上山,收获如此多山货。
一只两只,可能是运气。
但这么多......
或许。
林家老二,真的在走山一途,有天赋吧!
“咱老林是打猎的好手,儿子自然随了老子,见怪不怪,宰只野鸡,大家开开荤!”
“厨房里,还有些菌子,整个野鸡炖蘑菇吃。”
林铮咳嗽一声道。
“好嘞!”
林月得了令,提着一只可怜巴巴的野鸡,一溜儿跑了。
林铮抬起头,看着林轩,突然问道:“七两二叶棒槌给我看看!”
林轩从怀中取出包裹住的二叶山参,递给林铮。
林铮看了一会儿,点了点头:“处理得不错,品相也极佳。”
“去县里坊市的路,你还记得吧?”
林轩长在猎户家,自然记得,当下点头。
“明日,将那七两二叶棒槌卖了,记住!”
“天未亮便去,用今日的山货做掩护,把嘴的门栓给老子扣死咯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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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川县,管辖周边九个村子。
无论是务农的农户,亦或者林家这种属于民户的猎户。
有了收获。
都会去县里售卖,补贴家用。
县里有坊市。
坊市之中,有专门划分给村里人售卖物品的区域。
例如,卖鱼的渔栏。
卖山货的野栏。
......
当然,若有些关系,也能直接卖给客栈酒楼,药堂等地。
林家可没有这层关系。
林轩陪父亲跑过几日,自然熟门熟路。
而林铮告诫的话语,也深得林轩心思。
七两山参,足以让人动歪心思。
“爹,听闻七两参,八两宝。这参,不留着给你补身子?”
林轩开口问道。
林铮笑着摇了摇头:
“放心,爹心中有数,伤筋动骨一百天,爹这腿,其实没大事儿。”
“但短时间,上不了山,棒槌补的是气血,对我这情况无用。”
“还不如卖了换钱......”
林轩闻言,沉默了一会儿,而后点了点头。
这倒也不是林轩绝情。
他爹这情况,确实不如买一些壮骨的药来得好使。
“赵荀那王八蛋的事情,你不用操心,明日我会去处理。”
“你既然有当走山客的天赋,那多熟悉刀,多摸摸弓,万万不可怠慢了,练时多流汗,山上少流血。”
“咱们这个家,接下来老长一段时间,只怕都要靠你了。”
林铮抽着旱烟,感慨说道。
“放心吧,孩儿觉得自己,现在壮得能打死一头牛!”
林轩笑着对林铮挥了挥拳头。
“臭小子。”
林铮眯起了眼睛。
这意气风发的模样......
和老大,真像啊。
......
林轩和父亲谈了几句。
便到后厨,帮衬着妹妹。
野鸡割喉放血,置入滚烫开水之中,而后拔毛。
切成小块,配合菌子一起煮。
“烧这么多水......咱家柴火不多了啊......”
“少些盐......金贵着呢......”
林月一边喋喋不休,指责林轩铺张浪费,一边忍不住擦嘴角。
贫苦人家,自然要拮据些。
以前林铮还能上山,日子还好过些。
现在,林铮看腿便花费不少,又断了生计,自然要精打细算。
柴米油盐催人愁,囊中羞涩度春秋。
这柴,可是第一位的。
烧水都是奢望。
“月妹,不是和你说了吗?”
“你二哥我......天生就是当走山客的料,迟早赚大钱,当老爷。”
林轩笑着安慰说道。
“还老爷?你就一败家子!你上过私塾,也算是村里少有,有学问的人,不知道老话讲,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么?”
林月大大方方,给了林轩一个白眼,摆出了妹妹的架势。
“这理儿不对。”
“老话说,吃啥补啥。所以咱们要成人上人,怎么能吃苦?那得吃人才行啊!”
林轩脸上挂着混不吝的笑容,张嘴就来。
“你......你......”
林月被怼得哑口无言。
她虽不蠢,但如何是林轩这种拥有两世经验的妖孽对手?
更何况,林轩这个论点,乃是出自于前世哲学圣地——弱智吧,之中的著名论点。
林月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反驳的话,只能气鼓鼓开始张罗吃的。
林轩懒得理会这个口是心非的妹妹。
“可惜啊,没有料酒,也没姜、八角、桂皮等东西。”
“野鸡肉紧实鲜美,不可多得,但野味嘛,多少有些膻,如果有料酒焯一下就更好了。”
“再加点粉条,那滋味,堪称一绝!”
林轩心里暗暗感慨。
一大盆“野鸡炖蘑菇”。
一碗野菜团子,一碗土豆。
配上主食则是糙米。
林家三人,那叫吃的一个香啊!
“咋这么会吃,给我留点儿啊!”
林月叫苦不迭。
林轩也发现。
自从自己开启妖皇天赋神通“食气”之法后。
肉身强壮不少,同时饭量也是大增。
一人吃了三四个壮汉的饭量。
气的林月,筷子都哆嗦了。
明月朗朗,清风习习,一家,三人,各有两三心事。
四盘小碟,说着农家五六趣事,忧着世俗七八烦恼。
人间美食,家中烟火,不过如此。
......
农家人睡得早。
林铮和林月,父女二人都准备休息了。
而林轩则是趁着二人睡下,偷偷带着老黄,离开家里。
一人一狗,一路狂奔。
趁着夜色,再入紫雾山。
山间寂静。
又有猛兽,喜夜间行动。
林轩眼下实力不足,倒也没有大张旗鼓,打草惊蛇。
一举一动,都透露出谨慎。
“老黄,记住味道了么?这就是棒槌的味道。”
“咱们分头行动,一旦有发现,立刻通知我!”
林轩拍了拍老黄的脑门。
出门的时候,林轩让老黄好好记住了棒槌的模样和气味。
那七两棒槌,林轩没有在紫雾山拿出来。
山间野兽,五感敏锐。
若是闻到药香,循着味儿来。
那就麻烦了。
至于七两二叶山参,对眼下的林轩而言,太过珍贵。
林轩则是发现了招妖幡一个绝妙的功能——
储物。
识海之中的招妖幡,幡面虽不大,却能容纳死物。
催动招妖幡,泥丸宫之中激荡妖芒,笼罩心意所指之物,即可落在幡上。
可惜的是......
眼下这招妖幡,面积不大,所纳之物,自也不能太大。
藏物纳宝,倒是绝佳。
老黄,眼下身为招妖幡的封妖图腾,“闻香识途”天赋神通,厉害得紧。
林轩身为妖皇,得之麾下封妖天赋神通,也可以此寻宝。
一人一狗,记下了山参味道,寻宝之能,事半功倍。
“我虽不惧瘴气,但夜间依旧危机四伏,蛇虫鼠蚁,豺狼虎豹。”
“招妖幡虽然厉害,但除却天赋神通,我也就比寻常人强壮些。”
“得抓紧成为武者,掌握超凡,方是王道。”
林轩一边小心翼翼搜寻山参,一边心中暗道。
穷苦人家,欲求武道,颇为艰难。
但好歹......
有些希望。
可若是一旦成为武者,便是百姓口中的“老爷”。
情况也会改善不少。
林轩在山中寻宝,运转食气神通,一晚上下来,哪怕彻夜不眠,竟不觉有丝毫疲惫。
也算是发现了自身金手指的另外一个妙用。
只不过,这个妙用,有肝帝之嫌。
“六两一株,四两两株......”
在一人一狗一晚上的努力下,战果颇丰。
运气似乎算不得太好。
并无采到二叶七两的山参。
林轩放弃了太小的山参,并没绝了棒槌的户。
劝君莫打三春鸟,子在巢中待母归。
不涸泽而渔,不焚林而猎。
这是走山客的规矩,林轩耳濡目染,万物当留一线生机。
林某人也懂竭泽而渔的道理。
“紫雾山的棒槌倒是不少,不过,放山是个精细的活计儿......”
“老黄能寻棒槌,却难完好挖出棒槌。”
“这事儿,还需合计。”
林轩将这些山货,纳入招妖幡,心中思量。
有“闻香识途”的天赋神通加持,一人一狗,寻山参倒是极快。
但放山的过程,细致而又烦琐,耗费了林轩不少时间。
可若是心急,破了参的品相,那就价值大打折扣。
旭日东升,东曦既驾。
天边亮起了一抹鱼肚白。
“老黄,该走了。”
林轩望着下山的路。
八月廿一,甲辰年,癸酉月,庚寅日。
喜神东北,财神正北,福神正南。
黄道吉日,合该林某发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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