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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空的爱

简笙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所以我半夜起床找水喝,路过客厅的落地窗,看到楼下正靠着路灯吸烟的高大身影时,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。

主角:简笙胡式微   更新:2023-04-11 07:4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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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简笙胡式微的其他类型小说《天空的爱》,由网络作家“简笙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所以我半夜起床找水喝,路过客厅的落地窗,看到楼下正靠着路灯吸烟的高大身影时,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。

《天空的爱》精彩片段

上次从酒吧离开之后,我便再没见过简笙。

倒是简瑟瑟主动跟我提起过,说她哥出差去了外地,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回不来。

所以我半夜起床找水喝,路过客厅的落地窗,看到楼下正靠着路灯吸烟的高大身影时,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。

或者,也有可能是梦游。

睡醒后,我摸过手机给简瑟瑟发信息,你哥回来了吗?

等了十几分钟,她发了两个语音条过来。

没呢,还在魔都。微微,我昨天都没告诉你我哥有多恶劣!

我那会儿找不到你很着急,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了这件事。结果他只回了我一个嗯就把我电话掐了!真是的,什么人啊!

看来昨晚确实是我看错了。

也是,工作狂简笙怎么可能为了我丢下工作赶回来呢。更别说在我家楼下守着了。

我嗤笑一声,为自己做了个异想天开的梦感到羞愧。

洗漱完走到客厅,一眼就看到了摆在桌上的早餐。简简单单的小米粥配了两个清淡的小菜。

餐桌的正中央,摆放着插好的百合花,上面还有凝结的露珠。

冷冰冰的公寓第一次有了烟火气。

抽出压在菜盘下面的纸条,上面的字迹工整干净。

姐姐,我去打工了,要是桌上的粥凉了就别喝了,锅里还有温的你自己盛一下。碗放在碗槽里就好,我晚上回来刷。

还真是贴心又懂事。

小菜很可口,小米粥也煮得软软糯糯的。我喝完又去锅了盛了一碗。

喝完后很自觉地把碗筷放进了洗碗槽,放了些水浸泡着。

当然,我没刷,不是因为懒,是因为我不会。

一个合格的纨绔,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挥金如土。一个优秀的姐姐,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宠爱弟弟。

泡好碗后,我决定出去败个家,给当归多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。

老胡虽然是个不称职的爹,但钱这一方面倒真没亏着我。毕竟家大业大的,要是亲闺女过得像个难民,他应该也会觉得丢人吧。

当舔狗的那几年,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。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。

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,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。

两个多小时后,我刚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塞进揽胜后备厢,手机就收到一条转账信息。

简笙往我卡里转了五十万。

我翻出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排的问号。

很快便收到了他的回复,司南说在 brioni 看到你给我买衣服了。

可能是购买得太过投入,我竟没注意到谢司南也在。

把钱给他转回去,嗯,买了,但不是买给你的。

简笙没再回我,我也并不在意。想到当归还没手机,又折返去了华为的专卖店给他买了一块最新款的手机。

理发店中午不休息,买给当归的东西直到晚上才有机会给他。

我催着他去换衣服,他又一次红了脸,手绞着上衣下摆,看上去有些局促。

姐姐,你别给我买东西了,我够用的。

我弹了一下他光洁的脑门,笑道:我这叫投资,要还的。你以后可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养我。

他弯了眉眼,褐色的眸子里仿佛有星星在闪烁。

他说:好。

干脆而又坚定。

其实我并没有想让他还,那么说只是想让他收的不要有心理负担。可能太过渴望温暖的人都是这样,别人对他一分好他就想要回报十分。

只是,彼时的我却忘了,在孤儿院长大的当归远比我更渴望温暖,渴望有一个家。

五天后,简笙回来了。

简瑟瑟问我要不要去接机,我想都没想回绝了她。

没空,今天要陪我弟。

当归难得休一次假,我答应他要陪他去游乐园。

我们一起去坐过山车,坐大摆锤。第一次看到他笑得那般开怀,我心情也跟着舒畅。

再懂事再成熟,终究不过也将将成年的孩子。

在摩天轮的最高点,他远跳着远处的山川河脉,道:姐姐,我以后一定会赚很多钱,给你一个人人艳羡的家。

一番话说的,颇有看,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的气势。

一直玩到夕阳西落,我们一起踏着晚霞回家。

回家的路上还拐到附近的菜市场买了菜。当归提着菜在前面走,我跟在身后踩他的影子。




你干什么呢?他回头问我,肉嘟嘟的俊脸洋溢着青春的气息。

我攥着背包的袋子冲他笑,踩影子啊,这样你就跑不了了。

他双颊染上艳丽的绯红,在橙红色的霞光映照下更显旖旎。

轻舔了下下唇,他看向我的目光有几分灼热。

我不会跑的。他说。

公寓楼下,简笙正倚在车门上等我,脸上带着疲倦,风尘仆仆。

看到跟我并肩而行的当归,两道难得舒展开的浓眉又蹙到了一起。

他站直身子,用下巴对着当归点了下,问道:不介绍一下吗?

介绍就介绍。

我亲昵地拉过当归,我弟弟薛当归。

简瑟瑟的哥哥。

可能对我给他的介绍不是很满意,简笙深邃俊朗的脸上蒙上一层愠色,你什么时候有弟弟了,我怎么不知道。

真不愧是亲兄妹,连提出的疑问都一字不差。

我不想搭理他,扯着当归的胳膊想回家,刚走没两步硬生生地被简笙给拽住了。

有事找你。

我站住,扭头看他,示意他说。

他清了清嗓子,语气缓和了些,我……我是来拿你前几天给我买的衣服的。

手心里,当归的腕部肌肉线条绷紧,我安抚似的捏了捏他。

仰头看向简笙,我跟你说过了,不是买给你的。

简笙显然不信,极力地克制着他的不耐,式微,别闹了。

为什么会觉得我是在闹呢?式微别闹了,式微听话,这些话我真的听腻了!

我直视着他的眼睛,一字一顿说得极其认真,我、不、喜、欢、你、了。

简笙待了很久才离开,从楼上看下去高大的身影萧瑟落寞。

当归站在落地窗前看了很久,精致的眉眼隐在逐渐沉暗的夜色中。

半晌,他才缓缓转头问我:是姐姐的男朋友吗?

我思考了几分钟才明白他说的是谁。

不是。只是我舔了十年的男人罢了。

后面的话我没说出口,舔了十年连个身份都没舔上,说实话,挺丢人的。

当晚,我收到了来自许久不联系的亲爹老胡的问候。

他倒是半点都不啰嗦,上来就问我哪里冒出来的弟弟。当被告知是我捡回来的孤儿后,更是破口大骂。

你他妈自己家里的亲弟弟不认,从外面捡个野种回来?

我咬着后槽牙怼了回去,我妈就生了我一个我哪来的亲弟弟!还有,当归不是野种,他是我的家人!

在老胡的叫骂声中,我挂断了电话。

我妈死后的第二年,小三挺着孕肚风光进门。我嫌看着膈应,索性直接搬了出去。反正老胡名下房子多的是。

就是我妈死得很不值,平白给别人腾了位置,多傻啊

不用工作在家当个废物的日子过得太无聊,我便央着当归带我上班。

结果被他毫不考虑地拒绝了。

我问他为什么,他俊俏的小脸板着,严肃道:姐姐长得太漂亮了,会被别人惦记的。

这彩虹屁吹的,真是……让我芳心大悦。

当天晚上,我接到了谢司南的电话,式微,阿笙喝多了,你能来接他一下吗?

我刚要拒绝,就听他继续说:我们现在在蓝海听风阁。

蓝海正是当归打工的酒吧名字。




蓝海正是当归打工的酒吧名字。

右眼皮跳了一下,有种不是很好的预感,简单收拾了一下,我驾车赶了过去。

把钥匙扔给泊车小弟,一进门刚好有个服务生举着托盘经过。

我忙拉住他问道:当归呢?

服务生毕恭毕敬的,好像听风阁的客人点了他。

蓝海顶级 VIP 包厢有四个,分别以风花雪月命名。听风阁就是其中之一。

果然,跟我预料的一样。

包厢里,简笙靠在沙发上,目光放空。当归站在旁边,手里拿着一瓶开了封的路易十三,看到我进来眸子一暗,叫了声姐姐。

我夺过他手里的酒放到桌上,拉起他的手就想往外走。

刚迈出去两步,身后酒瓶落地,紧跟着传来一道冰冷阴鸷的声音,是因为他吗?

我僵在原地。

上次他用这种语气说话还是在我十八岁时和简瑟瑟出去玩,回家途中被两个小混混拦住调戏。

我掩护简瑟瑟逃了出去。十几分钟后,那两个小混混正撕扯我衣服,简瑟瑟带着简笙赶了回来。

那是我唯一一次见到暴怒的简笙。他拎着一根金属棒球棍,双眼猩红,疯了似的砸向那两人。

最后要不是我和简瑟瑟拦着,他估计能把人打死。后来虽然命保住了,其中一个却硬生生地被打断了一条腿。

好在我们两家都家底殷实,赔了些钱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
过去了这么多年,我怎么就忘了他本就不是什么温和好相与的性子呢。

我将当归护在身后,转身和简笙对视,不是,我们的事与任何人无关。

他身上穿的,是 Brioni 夏季最新款吧,简笙站起身,一步一步逼近,式微,怎么就不能乖点呢。

他的呼吸喷在我的脸上,带着酒气。

身后的当归轻轻一扯,把我们的位置掉了个个。他脸上的肌肉紧绷着,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和简笙对视,像个想扑上去撕咬的小狼崽子。

简笙的脾气,用简瑟瑟的话来说就是独断专行。对付他得顺着毛摸,这也是我这十年摸索出来的经验。

我示意谢司南带当归出去。谢司南向来是个赶眼色的,应该也是担心两人起了冲突,上前拉着当归的胳膊往外拽。

走啦弟弟,我们就别在这当电灯泡了,让你姐和你未来姐夫好好谈谈。

当归也倔,任他怎么拉扯就是不肯动。说出来的话也带上了火气,他不是我姐夫。

我拍拍他绷直的后背,声音放柔,你先跟司南出去,我没事的。

当归从不会忤逆我,虽不放心,还是一步三回头地跟着谢司南往外走。

临到门口,他回头对我说道:姐姐,我就在门外守着,你要有事就大喊。

真真切切的担忧,烘得我心头暖暖的。

待包厢那扇门关上,简笙单手擒着我的下巴,让我跟他对视。

式微,别看别人,我会受不了的。低哑的嗓音带着溢于言表的委屈。

说完,他便将头埋进了我的颈间。呼吸有些重,温热带着湿意,痒痒麻麻的。

我轻轻推他,你喝醉了,我送你回家。

推了几下,推不动,反而被他揽进了怀里。

我没醉,他喃喃道,我喜欢你的,式微,我是喜欢你的。

要是换在半个月多前,他没有在那个雨夜删我,我现在定是喜不胜收的。只可惜,时光无法逆转。

有句话怎么说来着,迟来的深情比草贱。

我静静地任由他抱着,胸口酸酸胀胀的。与爱情无关,只是委屈,铺天盖地的委屈。

替曾经那个卑微地追逐了他十年却始终得不到正面回应的自己委屈。也替被那个孤单的抛弃在雷雨夜独自面对恐惧的自己委屈。

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,控制不住。没一会便洇透了简笙的衬衣。

感受到胸口的湿意,简笙松开我往后退了一步,双手捧着我的脸,怎么哭了?

我咬着下唇哽咽,简笙,好了的伤疤我都忘不了疼,更何况是还没结痂的。

你说你喜欢我,要是真的喜欢,怎么舍得删我,怎么舍得让我低到尘埃里!整整一夜啊!你应该很清楚我有多害怕的!

简笙低头吻掉我的泪水。在第二个吻要落下时,我用力地推开了他,落荒而逃。

曾经我有多期待他的吻,现在就有多反感。

我从来都不是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的,从来不是。

当归果然守在门口,俊脸上毫不掩饰的担忧。

见我哭着出来忙慌乱地帮我擦着眼泪,疾声问我:怎么了,他是不是欺负你了!我去找他!

说完便想往包厢走。

我拉住他,抽噎着摇了摇头,当归,我想回家。

且不说他能不能打得过简笙,单简笙这几年在商场的铁腕狠辣连老胡都得让几分。我又怎能让他为了我去鸡蛋碰石头。

当归垂眸看着我,灯光下的眸子流光溢彩,遮不住那满目的心疼。

他声音嘶哑,好像在那一瞬间长大了很多,好,我们回家。

找领班帮他请了假,碍于我的身份,领班倒也没为难。



回家路上,当归一直侧头看着路边的街景,暖黄色的路灯将他眼尾那抹晕开的红映照的格外清晰。

我拍了拍他垂在身侧紧握的拳头,齉着鼻子哄他,我没事的。

他保持着原来的姿势,只是说出来的话带上了哭腔,我以后一定可以保护你的,姐姐你等我!

还真是个孩子啊,丝毫学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。

我点头应好,我等你。

眼底刚止住的湿意又开始翻涌。原来,被人在意的感觉是这样的啊。

简笙开始疯了似的给我打电话发信息,不胜其烦的我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。

我追在他身后的时候他把我当空气,很少会主动找我。等到我放弃了又开始不停地骚扰我。

十年的时间没能让他发现他对我的心意,结果刚失去就幡然醒悟了?这未免也太扯了吧!

所以,我理所当然地把他的行为定义成了耍酒疯。

果然,第二天睡醒后一切都恢复回了往日的风平浪静。

在家躺了两天尸,当归辞职了。

他拎着菜推开门走进来时我正穿着睡衣踩在体重秤上,双手还捏着腰上的软肉,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。

睡醒了?把菜放到桌上,他嘴角噙着隐隐的笑意,那眼神看上去像是……宠溺?

我揉了揉眼,肯定是自己刚睡醒还迷糊着。

走到我旁边,低头看了下体重秤上面的数字,轻声念了出来,52.8?

我也顾不上揉眼睛了,翘着脚扑上去捂他的眼睛,你不准看!

结果脚下没站稳,整个人扑进了他的怀里。他身上有佛手柑的清甜,是我最喜欢的味道。

出于本能,我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腰,他也下意识地将我揽住。

脸贴在他胸口的位置,他的心跳快速而又剧烈,扑通扑通地撞击着我的耳膜,连我的心跳也跟着带乱了。

感觉到脸火辣辣的,我忙挣扎着想站稳。当归的双臂紧了紧,嗓音微哑,姐姐别动。

我像是被人按下了开关的玩偶,立马停止了挣扎。缩在他怀里任由他抱着。

觉得气氛又太过暧昧,便开口问道:你怎么这个点就回来了。

现在不过才中午十一点左右,按道理他应该在理发店上班。

几分钟后,他缓缓地放开我。

我辞职了。姐姐,我们去旅游吧。

旅游好啊,旅游就可以不用再吃他做的饭了!

能想象吗,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我竟然胖了十几斤!整整十几斤!!那得是多大一坨肉啊!!!

没办法,小崽子做饭真的太好吃了!

春城是座国内知名的旅游城市,每天都会接纳数以万计的游客。简家就是做旅游业发的家,后来拓展到了酒店餐饮、建筑建设等行业。

不过旅游嘛,就是从自己住腻了的城市到别人住腻了的城市。

春城没有海,春城所在的滇省也没有海。当归说,他想去看看真正的碧海蓝天。于是我们把目的地定在了名气不输春城的另一海滨旅游城市——鹿城。

说走就走,当天下午我们开始做攻略收拾行李。

准备定机票时,当归拦住了我,姐姐,我来。

脸红通通的,却异常坚定。

男人的尊严和面子嘛,我懂!

把身份证递给他,看着他坐在一旁操作。小肉脸刻意绷成很严肃的样子,嘴角的笑意却是压都压不住。

哎,幼稚鬼~



为了旅游,我第二天特意起了个大早。换了身波西米亚风的碎花长裙,用同色系发带松松散散地将头发束了起来。

当归也是一身休闲装,倒是和我的穿搭很相配。

我捏住他的小奶膘轻扯,我弟还真帅呢!

他又一次红了脸,低下头微笑着道:姐姐也很漂亮。

鸦羽般的睫毛垂下,盖住了眼里的光。

这动不动就脸红的毛病,撩的我心里痒痒的。哎,这么容易害羞,真的好想欺负他啊。

收拾妥当,拎着行李出门,却在门口遇到了简笙。

他沉着脸,眼下还挂着两个明显的黑眼圈,整个人看上去很是暴躁。

要去哪?他问道。可能是吸烟吸多了,嗓子沙哑的能听到颗粒摩擦。

我皱眉看他,旅游。

简笙直勾勾地看着我,忽然勾唇笑了,只是那笑意并未达眼底,式微,我警告过你的。

听话点不好吗?

听话?我倒是也听话过十年,又换回来了什么呢??被无数人在背后戳着脊梁骨说倒贴,在最怕的雷雨夜被扔下。

当归插进我和简笙中间,抬臂揽住我的肩膀带我离开。

走出一段距离之后,我回首看去。简笙仍站在原地,看向当归的双眸满是狠绝。

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。

姐姐,你冷吗当归低下头,柔声问我。

我摇头。不是冷,而是怕。

十几分钟后,去往机场的路上,我收到了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,【别逼我对付他】。

可能是脸色不好看,一旁的简笙探过身,抽出一张纸巾,帮我擦掉额头的薄汗,怎么了?

手忙脚乱地熄灭手机屏幕,我努力扯起嘴角,没事,可能是昨晚没睡好。

鹿城的夏天很热,热到蒸发了当归初见碧海蓝天的兴奋。

在鹿城待了两天,实在受不了高温的我们转战去了西海。

可能鞭长莫及,简笙一直没什么行动,倒是简瑟瑟给我打过几次电话。

她跟我说:那个孩子来历不明的你就这么领回家,微微,你别被骗了。

骗?我有什么值得他骗的,钱吗?要是真是为了钱,那我随他骗好了。只要他能给我一个家,哪怕他的关心和在意都是装出来的。

我无所谓的,只要,能有一个家。

西海和鹿城的天气是两个极端,一个酷夏,一个严寒。

裹着新买的棉衣,我们跑去租了个车。来西海旅游,自驾是灵魂。

我问当归,你会开车吗?

他摇摇头,有些羞赧。

没事,我教你!

当归脑子灵活,学东西很快。

我们从西平郡出发,沿着环线一路行驶。到达布逊淖尔时,下了一场大雪。

把车停在路旁,当归拉着我跑下去堆雪人。堆到一半,他的头顶便被雪花覆上了一层白。

我想帮他拂去,被他歪头躲过了。

一张俊脸缩在围巾里看不清神情,倒是裸露在外的那双桃花眼亮晶晶的。

隔着围巾,他的声音听上去也瓮声瓮气的,姐姐,网上说一起淋过雪,便能共白首。

看着他眼里的光,心像被针扎了一下,瑟瑟缩缩地疼。

我也希望,等到我们垂垂老矣,他能拖家带口地来看我,再笑着唤我一声姐姐。

可是……没可能了。

走走停停,一个星期就能走完的大环线我们生生走了十多天。

回到春城,已是八月底。

我联系了简瑟瑟,让她帮我约了简笙。

简笙这次没有卡着点出现,我到咖啡厅时他已经早早地等在了那里。

他一身手工定制的银灰色西装,矜贵清冷。

可能是看当归看得久了,现在再面对这张曾经让我痴迷的脸,竟觉得挺一般。



简笙开始疯了似的给我打电话发信息,不胜其烦的我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。

我追在他身后的时候他把我当空气,很少会主动找我。等到我放弃了又开始不停地骚扰我。

十年的时间没能让他发现他对我的心意,结果刚失去就幡然醒悟了?这未免也太扯了吧!

所以,我理所当然地把他的行为定义成了耍酒疯。

果然,第二天睡醒后一切都恢复回了往日的风平浪静。

在家躺了两天尸,当归辞职了。

他拎着菜推开门走进来时我正穿着睡衣踩在体重秤上,双手还捏着腰上的软肉,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。

「睡醒了?」把菜放到桌上,他嘴角噙着隐隐的笑意,那眼神看上去像是……宠溺?

我揉了揉眼,肯定是自己刚睡醒还迷糊着。

走到我旁边,低头看了下体重秤上面的数字,轻声念了出来,「52.8?」

我也顾不上揉眼睛了,翘着脚扑上去捂他的眼睛,「你不准看!」

结果脚下没站稳,整个人扑进了他的怀里。他身上有佛手柑的清甜,是我最喜欢的味道。

出于本能,我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腰,他也下意识地将我揽住。

脸贴在他胸口的位置,他的心跳快速而又剧烈,扑通扑通地撞击着我的耳膜,连我的心跳也跟着带乱了。

感觉到脸火辣辣的,我忙挣扎着想站稳。当归的双臂紧了紧,嗓音微哑,「姐姐别动。」

我像是被人按下了开关的玩偶,立马停止了挣扎。缩在他怀里任由他抱着。

觉得气氛又太过暧昧,便开口问道:「你怎么这个点就回来了。」

现在不过才中午十一点左右,按道理他应该在理发店上班。

几分钟后,他缓缓地放开我。

「我辞职了。姐姐,我们去旅游吧。」

旅游好啊,旅游就可以不用再吃他做的饭了!

能想象吗,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我竟然胖了十几斤!整整十几斤!!那得是多大一坨肉啊!!!

没办法,小崽子做饭真的太好吃了!

春城是座国内知名的旅游城市,每天都会接纳数以万计的游客。简家就是做旅游业发的家,后来拓展到了酒店餐饮、建筑建设等行业。

不过旅游嘛,就是从自己住腻了的城市到别人住腻了的城市。

春城没有海,春城所在的滇省也没有海。当归说,他想去看看真正的碧海蓝天。于是我们把目的地定在了名气不输春城的另一海滨旅游城市——鹿城。

说走就走,当天下午我们开始做攻略收拾行李。

准备定机票时,当归拦住了我,「姐姐,我来。」

脸红通通的,却异常坚定。

男人的尊严和面子嘛,我懂!

把身份证递给他,看着他坐在一旁操作。小肉脸刻意绷成很严肃的样子,嘴角的笑意却是压都压不住。

哎,幼稚鬼~




为了旅游,我第二天特意起了个大早。换了身波西米亚风的碎花长裙,用同色系发带松松散散地将头发束了起来。

当归也是一身休闲装,倒是和我的穿搭很相配。

我捏住他的小奶膘轻扯,「我弟还真帅呢!」

他又一次红了脸,低下头微笑着道:「姐姐也很漂亮。」

鸦羽般的睫毛垂下,盖住了眼里的光。

这动不动就脸红的毛病,撩的我心里痒痒的。哎,这么容易害羞,真的好想欺负他啊。

收拾妥当,拎着行李出门,却在门口遇到了简笙。

他沉着脸,眼下还挂着两个明显的黑眼圈,整个人看上去很是暴躁。

「要去哪?」他问道。可能是吸烟吸多了,嗓子沙哑的能听到颗粒摩擦。

我皱眉看他,「旅游。」

简笙直勾勾地看着我,忽然勾唇笑了,只是那笑意并未达眼底,「式微,我警告过你的。

「听话点不好吗?」

听话?我倒是也听话过十年,又换回来了什么呢??被无数人在背后戳着脊梁骨说倒贴,在最怕的雷雨夜被扔下。

当归插进我和简笙中间,抬臂揽住我的肩膀带我离开。

走出一段距离之后,我回首看去。简笙仍站在原地,看向当归的双眸满是狠绝。

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。

「姐姐,你冷吗」当归低下头,柔声问我。

我摇头。不是冷,而是怕。

十几分钟后,去往机场的路上,我收到了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,【别逼我对付他】。

可能是脸色不好看,一旁的简笙探过身,抽出一张纸巾,帮我擦掉额头的薄汗,「怎么了?」

手忙脚乱地熄灭手机屏幕,我努力扯起嘴角,「没事,可能是昨晚没睡好。」

鹿城的夏天很热,热到蒸发了当归初见碧海蓝天的兴奋。

在鹿城待了两天,实在受不了高温的我们转战去了西海。

可能鞭长莫及,简笙一直没什么行动,倒是简瑟瑟给我打过几次电话。

她跟我说:「那个孩子来历不明的你就这么领回家,微微,你别被骗了。」

骗?我有什么值得他骗的,钱吗?要是真是为了钱,那我随他骗好了。只要他能给我一个家,哪怕他的关心和在意都是装出来的。

我无所谓的,只要,能有一个家。

西海和鹿城的天气是两个极端,一个酷夏,一个严寒。

裹着新买的棉衣,我们跑去租了个车。来西海旅游,自驾是灵魂。

我问当归,「你会开车吗?」

他摇摇头,有些羞赧。

「没事,我教你!」

当归脑子灵活,学东西很快。

我们从西平郡出发,沿着环线一路行驶。到达布逊淖尔时,下了一场大雪。

把车停在路旁,当归拉着我跑下去堆雪人。堆到一半,他的头顶便被雪花覆上了一层白。

我想帮他拂去,被他歪头躲过了。

一张俊脸缩在围巾里看不清神情,倒是裸露在外的那双桃花眼亮晶晶的。

隔着围巾,他的声音听上去也瓮声瓮气的,「姐姐,网上说一起淋过雪,便能共白首。」

看着他眼里的光,心像被针扎了一下,瑟瑟缩缩地疼。

我也希望,等到我们垂垂老矣,他能拖家带口地来看我,再笑着唤我一声姐姐。

可是……没可能了。




走走停停,一个星期就能走完的大环线我们生生走了十多天。

回到春城,已是八月底。

我联系了简瑟瑟,让她帮我约了简笙。

简笙这次没有卡着点出现,我到咖啡厅时他已经早早地等在了那里。

他一身手工定制的银灰色西装,矜贵清冷。

可能是看当归看得久了,现在再面对这张曾经让我痴迷的脸,竟觉得挺一般。

「喝点什么?」他问。

「不用了,」我不欲与他过多寒暄,「我就是想告诉你,我弟马上开学了。过两天他会离开春城去京都。以后……我不会再和他联系了。」

简笙嘬了一口咖啡,神色莫名。

他又问:「然后呢?」

我攥紧了膝盖处裙子的布料,低垂着头不让他看到我已经红了的眼眶,「别动他,他还只是个孩子。」

「式微,」他唤我名字,带着几分缱绻,「我以为你知道,我不喜欢你身边出现任何除了我以外的异性。

「上次删你,我以为你会长记性。」

我猛地抬头,咬着牙怒视着他,我没想到,他竟然会主动提删我的事。

「简笙,你怎么有脸提!」

简笙眸子闪了闪,「要不是你……」

他应该是想指责我来着,话说到一半看到我眼里夹着的泪花后偃旗息鼓,生生地变了语气,「对不起。」

「对不起有用吗!我捅了你一刀再跟你道歉你就不疼了吗?!」

我站起身,片刻都不想跟他继续独处下去。临走前,还是不放心,又警告了他一遍,「别动我弟,等他去了京都我会和他断干净的。」




和当归相识不过月余,我没想过我竟然会这般依赖他。

这一个多月,他每天都会在桌上的花瓶里插上一束带着露珠的花束,会做好饭放在锅里给我温着再出门去打工,会在打雷的雨夜靠在我的门板上一遍又一遍地跟我说着他在。

把车开到人烟稀少的路上,我坐在车里嚎啕大哭。

我以为,我以为我能有个家。可是,为什么就是不行呢!我不想放弃当归,可我又该拿什么去和简笙对抗!

简笙前几年就已经接管了简氏,而当归是个孤儿,无权无势的。作为简氏当家人的简笙只要花点钱就能悄无声息地弄死他。我也不过是个米虫,我很清楚老胡不可能为了我和简笙硬碰硬。

我不敢,真的不敢。

哭到嗓子嘶哑,口腔里有淡淡的铁锈味,我才歇了。

调整好情绪,从包里掏出小镜子补了个妆,这才驱车回家。

推开门,满室的饭香。

当归从厨房探出头,「姐姐,你回来了啊,还有一个菜,你先洗洗手,等下就可以吃饭了。」

我想,这便是我渴望的生活吧。有人在家里做好饭等着自己,笑眯眯地说洗手吃饭了。

只是,这样的生活我马上就要失去了。

临近开学,需要置办的东西很多。

我想对当归好一点,再好一点。我不知道要怎么做才算对他好,只会疯狂地买买买。

在我又一次拎着大包小包回家时,当归俊俏的小脸红一阵白一阵的,煞是精彩。

然后,他就不让我自己出门了。

在我买他拦的鸡飞狗跳中,到了当归该去学校报到的日子。

我送他去机场。

在人来人往的候机大厅,我已查看他证件照有没有带齐为由要来了他的钱包。又让他去帮我买水支开了他后,偷偷用手机拍了张他的银行卡照片。

他回来得很快,一路小跑至我面前。把水递给我,微喘着气说:「姐姐给你。」

白皙的俊脸因为运动有些涨红,额间有细细碎碎的汗珠。

「跑什么啊,你看你满头汗的。」我责备道。

他挠了挠头,娇憨地笑,「怕你渴。」

握着瓶身的手不自觉地用力,塑料瓶子被捏得沙沙作响。

眼眶酸胀,一滴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了下来,紧接着,又一滴滑落。

一滴,两滴,三滴……像断了线的珠子。

当归手忙脚乱地帮我擦着,却是越擦越多。

「你别哭啊姐,我……我……」

他「我」了半天,没「我」出啥内容,温润好听的声音也带上了哽意。

我拉着他的衣角,抽噎着,说出来的话断断续续的,「我……我舍……舍不得你。」

他放软了嗓子,低声哄我,「我一放假就回来,别哭了好不好?」

我点头,那个「好」字却是怎样都说不出口。

对不起当归,姐姐不能等你回来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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