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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空的爱简笙胡式微

胡式微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泡好碗后,我决定出去败个家,给当归多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。老胡虽然是个不称职的爹,但钱这一方面倒真没亏着我。毕竟家大业大的,要是亲闺女过得像个难民,他应该也会觉得丢人吧。当舔狗的那几年,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。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。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,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。

主角:简笙胡式微   更新:2023-01-29 14:4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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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简笙胡式微的其他类型小说《天空的爱简笙胡式微》,由网络作家“胡式微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泡好碗后,我决定出去败个家,给当归多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。老胡虽然是个不称职的爹,但钱这一方面倒真没亏着我。毕竟家大业大的,要是亲闺女过得像个难民,他应该也会觉得丢人吧。当舔狗的那几年,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。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。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,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。

《天空的爱简笙胡式微》精彩片段

喝完后很自觉地把碗筷放进了洗碗槽,放了些水浸泡着。

当然,我没刷,不是因为懒,是因为我不会。

一个合格的纨绔,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挥金如土。一个优秀的姐姐,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宠爱弟弟。

泡好碗后,我决定出去败个家,给当归多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。

老胡虽然是个不称职的爹,但钱这一方面倒真没亏着我。毕竟家大业大的,要是亲闺女过得像个难民,他应该也会觉得丢人吧。

当舔狗的那几年,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。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。

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,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。

两个多小时后,我刚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塞进揽胜后备厢,手机就收到一条转账信息。

简笙往我卡里转了五十万。

我翻出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排的问号。

很快便收到了他的回复,司南说在 brioni 看到你给我买衣服了。

可能是购买得太过投入,我竟没注意到谢司南也在。

把钱给他转回去,嗯,买了,但不是买给你的。

简笙没再回我,我也并不在意。想到当归还没手机,又折返去了华为的专卖店给他买了一块最新款的手机。

理发店中午不休息,买给当归的东西直到晚上才有机会给他。

我催着他去换衣服,他又一次红了脸,手绞着上衣下摆,看上去有些局促。

姐姐,你别给我买东西了,我够用的。

我弹了一下他光洁的脑门,笑道:我这叫投资,要还的。你以后可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养我。

他弯了眉眼,褐色的眸子里仿佛有星星在闪烁。

他说:好。

干脆而又坚定。

其实我并没有想让他还,那么说只是想让他收的不要有心理负担。可能太过渴望温暖的人都是这样,别人对他一分好他就想要回报十分。

只是,彼时的我却忘了,在孤儿院长大的当归远比我更渴望温暖,渴望有一个家。

五天后,简笙回来了。

简瑟瑟问我要不要去接机,我想都没想回绝了她。

没空,今天要陪我弟。

当归难得休一次假,我答应他要陪他去游乐园。

我们一起去坐过山车,坐大摆锤。第一次看到他笑得那般开怀,我心情也跟着舒畅。



再懂事再成熟,终究不过也将将成年的孩子。

在摩天轮的最高点,他远跳着远处的山川河脉,道:姐姐,我以后一定会赚很多钱,给你一个人人艳羡的家。

一番话说的,颇有看,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的气势。

一直玩到夕阳西落,我们一起踏着晚霞回家。

回家的路上还拐到附近的菜市场买了菜。当归提着菜在前面走,我跟在身后踩他的影子。

你干什么呢?他回头问我,肉嘟嘟的俊脸洋溢着青春的气息。

我攥着背包的袋子冲他笑,踩影子啊,这样你就跑不了了。

他双颊染上艳丽的绯红,在橙红色的霞光映照下更显旖旎。

轻舔了下下唇,他看向我的目光有几分灼热。

我不会跑的。他说。

公寓楼下,简笙正倚在车门上等我,脸上带着疲倦,风尘仆仆。

看到跟我并肩而行的当归,两道难得舒展开的浓眉又蹙到了一起。

他站直身子,用下巴对着当归点了下,问道:不介绍一下吗?

介绍就介绍。

我亲昵地拉过当归,我弟弟薛当归。

简瑟瑟的哥哥。

可能对我给他的介绍不是很满意,简笙深邃俊朗的脸上蒙上一层愠色,你什么时候有弟弟了,我怎么不知道。

真不愧是亲兄妹,连提出的疑问都一字不差。

我不想搭理他,扯着当归的胳膊想回家,刚走没两步硬生生地被简笙给拽住了。

有事找你。

我站住,扭头看他,示意他说。

他清了清嗓子,语气缓和了些,我……我是来拿你前几天给我买的衣服的。

手心里,当归的腕部肌肉线条绷紧,我安抚似的捏了捏他。

仰头看向简笙,我跟你说过了,不是买给你的。

简笙显然不信,极力地克制着他的不耐,式微,别闹了。

为什么会觉得我是在闹呢?式微别闹了,式微听话,这些话我真的听腻了!

我直视着他的眼睛,一字一顿说得极其认真,我、不、喜、欢、你、了。

简笙待了很久才离开,从楼上看下去高大的身影萧瑟落寞。

当归站在落地窗前看了很久,精致的眉眼隐在逐渐沉暗的夜色中。

半晌,他才缓缓转头问我:是姐姐的男朋友吗?

我思考了几分钟才明白他说的是谁。

不是。只是我舔了十年的男人罢了。

后面的话我没说出口,舔了十年连个身份都没舔上,说实话,挺丢人的。



当晚,我收到了来自许久不联系的亲爹老胡的问候。

他倒是半点都不啰嗦,上来就问我哪里冒出来的弟弟。当被告知是我捡回来的孤儿后,更是破口大骂。

你他妈自己家里的亲弟弟不认,从外面捡个野种回来?

我咬着后槽牙怼了回去,我妈就生了我一个我哪来的亲弟弟!还有,当归不是野种,他是我的家人!

在老胡的叫骂声中,我挂断了电话。

我妈死后的第二年,小三挺着孕肚风光进门。我嫌看着膈应,索性直接搬了出去。反正老胡名下房子多的是。

就是我妈死得很不值,平白给别人腾了位置,多傻啊。

不用工作在家当个废物的日子过得太无聊,我便央着当归带我上班。

结果被他毫不考虑地拒绝了。

我问他为什么,他俊俏的小脸板着,严肃道:姐姐长得太漂亮了,会被别人惦记的。

这彩虹屁吹的,真是……让我芳心大悦。

当天晚上,我接到了谢司南的电话,式微,阿笙喝多了,你能来接他一下吗?

我刚要拒绝,就听他继续说:我们现在在蓝海听风阁。

蓝海正是当归打工的酒吧名字。

右眼皮跳了一下,有种不是很好的预感,简单收拾了一下,我驾车赶了过去。

把钥匙扔给泊车小弟,一进门刚好有个服务生举着托盘经过。

我忙拉住他问道:当归呢?

服务生毕恭毕敬的,好像听风阁的客人点了他。

蓝海顶级 VIP 包厢有四个,分别以风花雪月命名。听风阁就是其中之一。

果然,跟我预料的一样。

包厢里,简笙靠在沙发上,目光放空。当归站在旁边,手里拿着一瓶开了封的路易十三,看到我进来眸子一暗,叫了声姐姐。

我夺过他手里的酒放到桌上,拉起他的手就想往外走。

刚迈出去两步,身后酒瓶落地,紧跟着传来一道冰冷阴鸷的声音,是因为他吗?

我僵在原地。

上次他用这种语气说话还是在我十八岁时和简瑟瑟出去玩,回家途中被两个小混混拦住调戏。

我掩护简瑟瑟逃了出去。十几分钟后,那两个小混混正撕扯我衣服,简瑟瑟带着简笙赶了回来。

那是我唯一一次见到暴怒的简笙。他拎着一根金属棒球棍,双眼猩红,疯了似的砸向那两人。

最后要不是我和简瑟瑟拦着,他估计能把人打死。后来虽然命保住了,其中一个却硬生生地被打断了一条腿。

好在我们两家都家底殷实,赔了些钱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。

过去了这么多年,我怎么就忘了他本就不是什么温和好相与的性子呢。

我将当归护在身后,转身和简笙对视,不是,我们的事与任何人无关。

他身上穿的,是 Brioni 夏季最新款吧,简笙站起身,一步一步逼近,式微,怎么就不能乖点呢。

他的呼吸喷在我的脸上,带着酒气。

身后的当归轻轻一扯,把我们的位置掉了个个。他脸上的肌肉紧绷着,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和简笙对视,像个想扑上去撕咬的小狼崽子。

简笙的脾气,用简瑟瑟的话来说就是独断专行。对付他得顺着毛摸,这也是我这十年摸索出来的经验。

我示意谢司南带当归出去。谢司南向来是个赶眼色的,应该也是担心两人起了冲突,上前拉着当归的胳膊往外拽。

走啦弟弟,我们就别在这当电灯泡了,让你姐和你未来姐夫好好谈谈。



当归也倔,任他怎么拉扯就是不肯动。说出来的话也带上了火气,他不是我姐夫。

我拍拍他绷直的后背,声音放柔,你先跟司南出去,我没事的。

当归从不会忤逆我,虽不放心,还是一步三回头地跟着谢司南往外走。

临到门口,他回头对我说道:姐姐,我就在门外守着,你要有事就大喊。

真真切切的担忧,烘得我心头暖暖的。

待包厢那扇门关上,简笙单手擒着我的下巴,让我跟他对视。

式微,别看别人,我会受不了的。低哑的嗓音带着溢于言表的委屈。

说完,他便将头埋进了我的颈间。呼吸有些重,温热带着湿意,痒痒麻麻的。

我轻轻推他,你喝醉了,我送你回家。

推了几下,推不动,反而被他揽进了怀里。

我没醉,他喃喃道,我喜欢你的,式微,我是喜欢你的。

要是换在半个月多前,他没有在那个雨夜删我,我现在定是喜不胜收的。只可惜,时光无法逆转。

有句话怎么说来着,迟来的深情比草贱。

我静静地任由他抱着,胸口酸酸胀胀的。与爱情无关,只是委屈,铺天盖地的委屈。

替曾经那个卑微地追逐了他十年却始终得不到正面回应的自己委屈。也替被那个孤单的抛弃在雷雨夜独自面对恐惧的自己委屈。

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,控制不住。没一会便洇透了简笙的衬衣。

感受到胸口的湿意,简笙松开我往后退了一步,双手捧着我的脸,怎么哭了?

我咬着下唇哽咽,简笙,好了的伤疤我都忘不了疼,更何况是还没结痂的。

你说你喜欢我,要是真的喜欢,怎么舍得删我,怎么舍得让我低到尘埃里!整整一夜啊!你应该很清楚我有多害怕的!

简笙低头吻掉我的泪水。在第二个吻要落下时,我用力地推开了他,落荒而逃。

曾经我有多期待他的吻,现在就有多反感。

我从来都不是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的,从来不是。

当归果然守在门口,俊脸上毫不掩饰的担忧。

见我哭着出来忙慌乱地帮我擦着眼泪,疾声问我:怎么了,他是不是欺负你了!我去找他!

说完便想往包厢走。



我拉住他,抽噎着摇了摇头,当归,我想回家。

且不说他能不能打得过简笙,单简笙这几年在商场的铁腕狠辣连老胡都得让几分。我又怎能让他为了我去鸡蛋碰石头。

当归垂眸看着我,灯光下的眸子流光溢彩,遮不住那满目的心疼。

他声音嘶哑,好像在那一瞬间长大了很多,好,我们回家。

找领班帮他请了假,碍于我的身份,领班倒也没为难。

回家路上,当归一直侧头看着路边的街景,暖黄色的路灯将他眼尾那抹晕开的红映照的格外清晰。

我拍了拍他垂在身侧紧握的拳头,齉着鼻子哄他,我没事的。

他保持着原来的姿势,只是说出来的话带上了哭腔,我以后一定可以保护你的,姐姐你等我!

还真是个孩子啊,丝毫学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。

我点头应好,我等你。

眼底刚止住的湿意又开始翻涌。原来,被人在意的感觉是这样的啊。

简笙开始疯了似的给我打电话发信息,不胜其烦的我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。

我追在他身后的时候他把我当空气,很少会主动找我。等到我放弃了又开始不停地骚扰我。

十年的时间没能让他发现他对我的心意,结果刚失去就幡然醒悟了?这未免也太扯了吧!

所以,我理所当然地把他的行为定义成了耍酒疯。

果然,第二天睡醒后一切都恢复回了往日的风平浪静。

在家躺了两天尸,当归辞职了。

他拎着菜推开门走进来时我正穿着睡衣踩在体重秤上,双手还捏着腰上的软肉,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。

睡醒了?把菜放到桌上,他嘴角噙着隐隐的笑意,那眼神看上去像是……宠溺?

我揉了揉眼,肯定是自己刚睡醒还迷糊着。

走到我旁边,低头看了下体重秤上面的数字,轻声念了出来,52.8?

我也顾不上揉眼睛了,翘着脚扑上去捂他的眼睛,你不准看!

结果脚下没站稳,整个人扑进了他的怀里。他身上有佛手柑的清甜,是我最喜欢的味道。

出于本能,我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腰,他也下意识地将我揽住。

脸贴在他胸口的位置,他的心跳快速而又剧烈,扑通扑通地撞击着我的耳膜,连我的心跳也跟着带乱了。

感觉到脸火辣辣的,我忙挣扎着想站稳。当归的双臂紧了紧,嗓音微哑,姐姐别动。

我像是被人按下了开关的玩偶,立马停止了挣扎。缩在他怀里任由他抱着。

觉得气氛又太过暧昧,便开口问道:你怎么这个点就回来了。

现在不过才中午十一点左右,按道理他应该在理发店上班。

几分钟后,他缓缓地放开我。

我辞职了。姐姐,我们去旅游吧。

旅游好啊,旅游就可以不用再吃他做的饭了!

能想象吗,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我竟然胖了十几斤!整整十几斤!!那得是多大一坨肉啊!!!

没办法,小崽子做饭真的太好吃了!

春城是座国内知名的旅游城市,每天都会接纳数以万计的游客。简家就是做旅游业发的家,后来拓展到了酒店餐饮、建筑建设等行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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