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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精品推介

落今朝 著

现代都市连载

古代言情《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》,由网络作家“落今朝”近期更新完结,主角温瑶季明尘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戴在他手腕上非但丝毫不违和,反而还有些矜贵清冷的美感。温瑶忍不住说:“这是我祖母送我的银镯子,是纪念物……”所以这人还真就是看上了她的镯子是吗?这一刻,她是真怀疑,这男人是不是哪里有点毛病……他这么有钱,打造一个金镯银镯很困难吗?犯得着跟她抢这个旧镯子?关键他不仅堂而皇之地明抢,还抬起那骨节分明的手在她面前晃了晃,炫耀......

主角:温瑶季明尘   更新:2024-01-15 08:05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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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温瑶季明尘的现代都市小说《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精品推介》,由网络作家“落今朝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古代言情《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》,由网络作家“落今朝”近期更新完结,主角温瑶季明尘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戴在他手腕上非但丝毫不违和,反而还有些矜贵清冷的美感。温瑶忍不住说:“这是我祖母送我的银镯子,是纪念物……”所以这人还真就是看上了她的镯子是吗?这一刻,她是真怀疑,这男人是不是哪里有点毛病……他这么有钱,打造一个金镯银镯很困难吗?犯得着跟她抢这个旧镯子?关键他不仅堂而皇之地明抢,还抬起那骨节分明的手在她面前晃了晃,炫耀......

《重生之死对头对我步步不离精品推介》精彩片段


季明尘没有应声,垂眸顾自调节着推拉式银镯的大小,然后戴在了自己的左手腕上。

银色冷感,加上他皮肤白皙,哪怕是款偏女式的银镯,戴在他手腕上非但丝毫不违和,反而还有些矜贵清冷的美感。

温瑶忍不住说:“这是我祖母送我的银镯子,是纪念物……”

所以这人还真就是看上了她的镯子是吗?

这一刻,她是真怀疑,这男人是不是哪里有点毛病……

他这么有钱,打造一个金镯银镯很困难吗?犯得着跟她抢这个旧镯子?

关键他不仅堂而皇之地明抢,还抬起那骨节分明的手在她面前晃了晃,炫耀似的:“好看吗?”

温瑶表情极其复杂:“……”根本不想搭理他。

季明尘唇角勾起:“怎么了呢温小姐,你看看我救了你多少次……”

温瑶微吸了口气:“我可以用其他方式还你人情。”

季明尘觉察到了她的小情绪,适时收敛,换做商量的语气温柔道:“暂时放我这保管,日后还你……”

“你看我去的地方比你多,如果有一天我见到了你的姐姐,我会替你把她好好带回来的。”

这话落下,温瑶心里的那点气焰瞬间灭了,潋滟双眸抬起,略带疑惑地看向他。

她当时不过随口一说,没想到他还记得这茬……

季明尘徐徐垂下手,从旁边桌上拿起他刚刚顺手搁置的红丝绒礼盒,轻轻扣开。

里面是条水晶手链,由蓝白交错的水晶玉珠串制而成,中间有颗稍大一点的蓝色水晶宝石,托置在铂金底座上,做工精致,非常漂亮,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宝物。

季明尘拿起这条手链,又拉过温瑶的左手,耐心而专注地替她轻轻扣戴上。

温瑶被他触碰得有些不自在:“这是什么……”

“回礼。”戴好手链后,季明尘嘱咐:“随身佩戴,没事不要摘下来。”

“……?”

季明尘耐心解释道:“铂金底座镶嵌了定位芯片,好让我知道你在哪里。”

“你也太能跑了,下次再走丢了,也让我好找一点。”

温瑶低头,手指摸上腕上的水晶珠子。

这么薄的金属底座,居然能镶嵌定位芯片?怎么感觉他们东洲的科技水平都要比北洲高上许多呢?

季明尘直起身后,忽然想起什么,对她道:“这两天可能没什么时间陪你,自己呆在别墅里养伤,有事找周管家。”

温瑶听到这话有点茫然,怔愣片刻后还是点了下头:“好。”

望着男人悠然离去的颀长背影,她皱了皱眉。

什么叫没时间陪她,她需要他的陪伴?

……

季明尘回到装潢复古的客厅后,在古典欧式的单人沙发上坐了下来。

他用指尖的火点亮旁边的烛台,然后抬起玉白的手腕,就着昏黄的烛火微光,去细细打量那只的银镯。

这只镯子成色不是很亮,有些古老,但在这昏黄的光晕下,却别有一番怀旧美感。

男人躺靠上沙发,他小盯了会儿银镯,又将手放下,一边转着手中镯子,一边回想着在冰雪山原初见温瑶的场景。

当时她就是戴着这银镯,同时手拿银月刀。

大雪寒风下,少女眼睫染霜,挥刀时银镯与刀柄碰撞得铃叮作响,在呼呼的北风中清脆悦耳……

回忆起那个遗世独立的绝美画面,季明尘眼睫垂下,唇角不自觉弯了起来。

……

翌日傍晚,季明尘从生物学研究大楼回到古堡别墅,进电梯时,恰巧碰到了林泽仁。


太可怕了……

真的是太可怕了……

费可薇斜眸看向门外,眼神绝望,不断发出求救信号。

可她忘了,此刻虐待她的并非什么歹人,而正是这座古堡别墅的主人,如今谁还会有胆来解救她?

季明尘却没有理会外面的任何人,像是嫌脏,他敛了笑意,将人往地上随意地一丢,然后徐徐站起了身。

费可薇的脑袋被砸在地砖上,额头磕出鲜血,人也晕了过去。

那支玫瑰花从少女的手上落下,如今正躺在在血泊中,轻落下片花瓣,在流动的血浆上漂游轻颤了几下,便被男人的皮鞋底踩烂。

季明尘回到桌边,悠闲地拿帕子擦了擦手:“周管家。”

周管家满面惊恐,冷汗涔涔地回应:“明、明长官有何吩咐?”

季明尘擦完手,又把银色手枪擦好,而后归置原位:“把人拖下去,让林医生看看,可别真伤着了。”

说完,他笑着看向周管家:“不然叫费主任知道了,恐怕会怪罪我呢。”

语气随和又温柔,充满关切,仿佛作恶的不是他一般。

周管家:“……是。”

站在后面的几个女仆无不胆寒得颤抖,若不是贴着走廊墙壁,她们都还险些站不稳。

季明尘出门时看到了何风延,他今日不当值,刚巧在别墅内,也是听着枪声赶过来的。

见到女仆们把人抬下去,一向沉稳的他脸上也难掩震惊:“明、明长官怎么对她一个小姑娘动手了?若是叫费主任知道了……”

季明尘笑:“抱歉呢,我只是有些生气。”

话是这么说,但那泰然自若的脸上看不出半点歉意。

何风延不说话了,只暗自觉得明长官这人是真狠真疯,好像没有什么事是他做不出来的。

季明尘看向何风延,弯唇道:“既然过来了,何队长可以帮我个忙么?”

何风延被这语气问得头皮发麻,他是他的下级,哪里有资格说不:“明长官只管吩咐便是。”

“多带几支队伍,陪我去找人。”季明尘说。

何风延面无表情低头:“好,我这就去。”

何风延转身离去时,季明尘脸上的笑才落下来,一双漆眸如寒潭般,冷意与杀意肆意流露。

以温瑶的本事,她没那么容易被带走。

她之所以会配合离开古堡别墅,是她觉得自己无依无靠,不敢正面与别墅里的人起冲突。

这么些天她都没有回来,想必也并非是她找不到路,而是她感受到了他人的敌意,没有安全感,所以才决定不回来了。

“……”

……

锃亮的黑色轿车驰骋于城市的夜色中,后座的男人按下车窗,借着微弱的光,透过指缝的间隙,打量着这些冷冰冰的废弃建筑。

副驾驶座上的何风延则有些担忧:“明长官,现在我们应该去哪里找人?”

港桥市在末日降临前乃是国际大都市,足有东南西北四个城区,每个城区又有那么多条大街小巷。

瑶小姐失踪那天,他早带人在可能的地方都找过了,可那难度就跟个大海捞针似的,好几支队伍,那么多人,足足找了两天两夜,愣是连片衣角都没瞧见。

而今时隔半个月,如果人死了的话,在这潮湿的环境下,尸体都该腐烂掉了,哪里还能再找到什么……

本以为明长官也没答案,何风延问完那话有点心虚,却没想到,后座的男人收回手,理了理衣襟,很是笃定似的:“城北区,去训练营里找。”


他一惯喜欢戏谑笑弄,对她的称呼换来换去有一大堆,却从未连名带姓地叫过她。

温瑶稍稍一愣,而后杵着铁刀单腿跳了过来:“来了。”

不料男人两步走到她面前,直接伸手抢过她手中的铁刀扔掉,然后弯腰将她抱了起来,轻着语调,微哑着嗓音问:“你是感觉不到疼吗?”

温瑶完全猝不及防,等反应过来的时候,人已经被抱进一个宽阔的怀里了,与她的又脏又臭截然不同,男人身上不仅温暖舒适,气息也清冽干净,还带着淡淡的草木香。

她手掌下意识摁在了他的肩膀上,松开时赫然一个五指黑印,在白色的衣料上格外明显。

季明尘低眸扫了眼肩头上的爪印:“……”

温瑶缩回手:“不……不好意思,我不是故意的。”

季明尘微笑:“挖煤好玩啊?”

温瑶:“……”

这话问得……

挖煤也不是她想去挖的,F营负责在外搜索各种有用资源,末日降临很久了,食物等生活用品资源肯定过期了,所以他们要找的,就是煤矿,铁矿等资源,挖煤肯定无法避免。

“生活所迫,倒也不是……很喜欢。”

季明尘没说什么,在一众惊愕的目光下抱着人上了车。

被动作轻柔地搁在座位上后,温瑶连忙望向车窗外,秋志正表情诡异地朝着她这辆车行注目礼。

金依雯和贝晓朵这会也走过来了,金依雯问秋志:“他们带走了老大?他们为什么要带走老大?”

秋志仍旧眼神呆滞:“准确点,不是带走,是抱走……”

“而且,抱走她的那个男人……好像是咱们东洲十四区的长官。”

那个统领十四区,名声却震慑东洲乃至整个四洲大陆的神佛。

秋志僵硬着脖子扭头,然后“靠”了声:“我说老大怎么谁都看不上呢!原来她是明长官的在逃小娇妻啊!”

“是我格局小了,我早觉得老大这人不简单,没想到她这么不简单……”

“绝了,妈的,这也太绝了,老大牛逼!”

金依雯这才发觉周围所有人都上车了,丧尸潮虽然被枪击得差不多了,但他们却被落下了。

对此,她连忙对秋志道:“怎么办,他们好像没有带我们走的意思?”

秋志也意识到这个问题,原来这么大的阵仗只是明长官来找小娇妻的,跟他们这种无名小卒没有半毛钱关系,他们甚至都不值得被搭理……

眼见车子即将启动,秋志连忙朝车上招了招手:“嘿!喂!老大!瑶妹!秋老大!”

季明尘出来得匆忙,也没带医药箱,这会正撕扯着衣料给温瑶暂时包扎右臂抓伤,闻声眼睫微动,问得随意:“那黄毛小子叫你叫得这么亲切,是你什么人?”

温瑶手撑在玻璃窗上,望着窗外的他们:“三个废物。”

季明尘掀起眼皮:“……?”

温瑶回头望向季明尘:“如果可以的话,也顺路载他们一程吧。”

毕竟是跟着她一起出来的,就他们三,没有她都必死无疑。

季明尘望着温瑶,那张脸虽脏兮兮的,双眸却澄澈明净,目光满怀期许。

他于是看向副驾驶的何风延:“去。”

“好的。”何风延说完便下了车,随手指了辆车:“明长官吩咐,把那三个人捎进城。”

望着秋志等人上了后边那辆车,温瑶的目光才落回到自己的手,手臂上的伤被白色衣料简单止了血,但是布料仍然被鲜红的血给沁湿。

温瑶扫了眼自己手上的伤,抬眸看向坐在旁边的季明尘。


这期间来过两个女仆模样的女孩,她们自称是季明尘的吩咐,可以来照顾她,但温瑶因为不需要就婉拒了。

以前在北洲十三区,她作为副指挥官,不仅万事都得亲力亲为,还要管顾整个战队的生活琐事,别说被人照顾,其他人不让她操心她都感到万幸了。

任何生活技能,她都不需要其他人来提供。

这么多年来,她是第一次有了这么多空闲的时间,第一次感受到自由地活着是什么感觉,不用紧绷,不用忍饥挨饿,也不用时刻保持警惕……

这感觉,堪比坐了七年牢一朝被释放,太舒服了。

这天下午,温瑶将椅子搬到了阳台,边看风景,边思考着接下来的计划。

她记得那个梦里,东洲是最先研制出异能觉醒剂这种东西的,据说有了这种特效剂,再配合训练,资质再普通的人也能觉醒异能。

而她如今要做的,就是留在科研技术最发达,物质资源也最丰厚的东洲,等待这种特效剂的研制,以及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混到效果最强的特效剂。

人类的血肉之躯力量有限,就算再重复训练十年大概也不会有太大进步,想要得到突破,就只有……改变基因觉醒异能这一条路可走了。

温瑶并不擅长与人打交道,住进古堡别墅的这段时间,她除了梅娅莎和周管家,没有跟任何人讲过话。

而其他人大概也忌惮着季明尘,最多也就多看几眼,没有人会主动上前跟她搭话。

但这几天每次去二楼餐厅吃饭,温瑶都能感觉到有个女孩在盯着她看,那目光敏锐带着打量,又像是不屑,总之……充满敌视。

温瑶不觉得自己初来乍到能得罪什么人,但通过拼凑餐厅其余人员的谈话,可以得出的信息是:

那个女孩名叫费可薇,她的父亲费前江是东洲十四区赫赫有名的生物学教授,也是季明尘手下最为重要的研究人员。

因此费教授的一家都是这栋巨型古堡别墅的贵宾,无论是她的宝贝女儿,还是那不成器的儿子,都有资格住在里。

免了末世流离苦,即便这世道生存艰难,他们也依然享受着最高档的物质生活。

要知道在资源匮乏的时代,这样的生活绝非寻常人所能企及,就不说幸存者或者难民了,就连战功赫赫的指挥官都没资格像这样躺平,而这位费教授的家属却可以,其地位可想而知……

信息在脑子里过了一遍,温瑶得出结论:无论对方因什么原因敌视自己,她都得罪不得。

于是她找到了周管家,让人一日三餐送饭上去,她懒得再下楼了。

好在周管家非常殷切地答应,甚至还外带关切了下她是否有哪里不舒服。

但这事显然没有结束,某天城堡女仆送饭上来,温瑶望着餐桌上的餐盘陷入了沉思。

菜没问题,但饭粒里撒了迷药。

这点伎俩或许真能瞒过一个普通人,但却难不倒她。

作为北洲十三区基地最优秀的那批指挥官预备员,五感亦是受过极为严苛的训练,她甚至都不用闻,指腹捻一下就能感受到那细腻至极的颗粒感。

指出这饭有问题显然会暴露自己不是一般人,季明尘如今不在港桥市,更不在基地大本营,保险起见,她还是不能暴露身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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